拟逾6亿元让渡控股权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邱江
大股东欲“张榜招贤”,*ST传媒今日披露“入围”条件。其中一项硬指标是,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净资产总计不低于30亿元,且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据测算,本次转让交易价不低于6.38亿元。
作为一家老牌上市公司,赛迪传媒经营一直难见起色。今年4月23日,因2008、2009连续两年亏损,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ST传媒的重组之旅命运多舛。去年11月9日,公司曾因筹划重组而停牌,期间与华远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陈正华筹划实施资产重组,但1个月后宣告“胎死腹中”,当时公司表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恰好3个月后,今年3月19日,心急火燎的赛迪传媒再启重组事宜,控股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所持的全部7970.17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25.58%。
在此期间,有媒体报道称,在3月18日赛迪传媒对外发布公告的前后,公司已与湖南高速集团签署意向性协议,后者拟以6.4元/股、总价5亿元受让赛迪传媒7970万股股份。对此,赛迪传媒紧急辟谣,表示上述报道不属实,转让事宜需按相关程序进行。
今日公告显示,*ST传媒的大股东研究中心已于5月4日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意见,同意本次转让。根据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本次转让价格应不低于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3月19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按此测算,本次协议股份转让交易价总计不低于6.38亿元。
对于受让方,研究中心开出8项条件。其中包括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让方和其实际控制人的净资产规模总计不低于30亿元;须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具备收购及经营赛迪传媒的实力,拥有优质资源或资产等。
根据安排,拟受让方如有受让意向,应于5月12日17时30分之前向研究中心提交受让意向书及相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4000万元。研究中心表示,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同等条件下,有利于赛迪传媒目前主营业务发展的将优先考虑。在公开征集完成后,仍需将具体的转让事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后者报财政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