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芳兰 ○编辑 全泽源
继昨日江中药业终止股权激励后,带有“分拆上市”概念的长园集团今日也宣布终止股权激励。分析人士指出,终止原因或与激励计划所设门槛较高,以及公司近期对拟分拆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增资持股等有关。
长园集团今日公告称,因原制定的股权激励草案中几项重要指标均有可能做出较大调整,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较大,不明朗因素增多,公司认为实施时机尚不成熟,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据悉,今年1月25日,长园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拟授予目前公司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180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激励对象共计102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85元。
分析人士表示,行权条件包括,未来三年盈利复合增长率超过12%,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等。此外,在推出股权激励时公司股价已经达到27.22元,比行权价仅高5.30%,行权价和当期股价非常接近。
与此同时,长园集团曾向拟分拆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增资持股。公司于4月27日公司披露,同意公司及上海维安总经理李从武等14名高管及核心管理骨干向其增资1120万股,增资价格初步确定为每股6元,其中14人认购120万股。而该公司正是长园集团拟分拆上市的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股权激励草案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园集团今日表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草案的基础上,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方案。
此外,长园集团今日公告还称,拟调整集团内部5项股权转让价格。公司表示,当初确定转让价格是以去年底账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的,如以此实施转让将会虚增转让方公司账面上的投资收益,影响公司对转让方公司的业绩考评,且转让方、受让方及标的股权方均为集团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