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源再启重组可期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邱江
入主1年至今未兑现承诺的明君集团,将把ST汇源引向何方?ST汇源今日披露两宗有关资产出售的关联交易,宣告大股东明君集团迈出资产剥离的第一步,再启重组或许只是时间问题。
公告显示,ST汇源拟将所持的汇源进出口公司83.51%的股权,作价928万元转让给汇源集团指定的受让方西部汇源矿业。同时,将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拥有的面积为30919.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3号研发楼项目在建工程、厂房作价2283.8万元全部出售给汇源集团。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资产交易安排的依据,是汇源集团、明君集团、ST汇源董事刘中一三方于2010年4月28日签署的补充协议书。
要理清当中纠葛,需追溯至1年前。2009年4月20日,因时任控股股东的汇源集团策划重大资产重组,ST汇源停牌,意欲重组的明君集团随之现身。ST汇源2009年5月12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显示,汇源集团已与明君集团签署协议,后者将受让400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20.68%。作为对价,明君集团将向汇源通信支付9000万元现金和协议约定的目标资产。
在权益变动书中,明君集团信誓旦旦地表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并通过资产置换方式进行重组。双方约定,如明君集团重组事宜未能在2010年3月31日获得证监会核准,应向汇源集团支付与目标资产评估值等值的现金,目标资产交付日期最晚不得迟于2010年4月30日。
岂料风云突变。2009年5月19日,重组似已板上钉钉的ST汇源突发公告,因相关条件尚不成熟,经各方协商,决定暂时中止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然而,“暂时”二字仍给市场留下无限遐想。
但令市场失望的是,此后,明君集团对ST汇源的重组计划再无音讯。眼见当初协议约定的时间大限已过,三方于今年4月28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书。
从最新的补充协议看,原大股东汇源集团作出妥协,并没有因超过期限而要求明君集团支付目标资产的现金对价。三方约定,前述汇源进出口等两项资产交易完成后,即视为明君集团的支付义务履行完毕,汇源集团不应再提出任何支付权利主张。剩余目标资产涉及的所有权利义务,则由丙方刘中一享有和承担。
汇源集团“大度”让步,显然还是基于重组预期。补充协议称,明君集团应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条件成熟时提议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同时,汇源集团、刘中一应根据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度制订出置出资产的时间计划表。汇源集团目前仍持有ST汇源496.34万股,占总股本的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