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0—012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5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继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提供1020万元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1020万元的借款,在此额度内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向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680万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向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680万元的借款,在此额度内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由于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大股东,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继先生回避表决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因开展港口业务经营,急需生产流动资金,向公司大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68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向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680万元的借款。
三、审议通过《关于租赁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土地的议案》。同意公司租赁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227号(105房地证〔2008〕字第34250、34251号)、江津德感镇草坝村(203房地证〔2007〕字第05952—05961号)、江津德感镇草坝村蓝家沱(203房地证〔2009〕字第02643、02714号)、江津德感镇草坝村蓝家沱(203房地证〔2009〕字第02716号)总计429,271.5平方米的土地,租赁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租金为500万元。
由于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大股东,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继先生回避表决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租赁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土地,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租赁价格符合市场化的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同意《关于租赁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土地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