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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7版:信息披露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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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经营简报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的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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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10-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石岘 编号:临2010-1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0年5月6日,本公司收到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铁锋法院”)民事判决书,齐齐哈尔广汇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铁锋法院现已审理终结。公司之前未收到起诉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08年6月23日,原告与本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明确约定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及结算方式。本公司拖欠原告货款及运费4,850,041.16元。

      三、判决情况

      1、被告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齐齐哈尔广汇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货款及垫付的运费共计4,850,041.1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本案受理费45,600.00元由被告本公司负担。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目前尚未能估计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原告协商并力争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