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公司
  • 5:市场
  • 6:财经新闻
  • 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8:艺术财经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NEWBRIDGE所持深发展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份主营产品产销数据快报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报补充公告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0年5月8日   按日期查找
    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32版:信息披露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NEWBRIDGE所持深发展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份主营产品产销数据快报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报补充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10-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47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披露了《2008年度报告更正公告》。现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更正后的200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0)第123号]审计报告,全文如下: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10)第123号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达资源公司”)更正后的2008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方达资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适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适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方达资源公司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方达资源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合并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合并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对方达资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09)第0125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原审计报告”)。除附注一所述事项对原审计报告的影响外,本审计报告不影响原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建议报告使用者将本次审计报告与原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本公司将于2010年05月08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刊登经更正后的《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敬请广大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