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
免征营业税相关影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ST东航 公告编号:临2010-02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
免征营业税相关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联合下发了《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根据该通知,若以本公司(不含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国内始发的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不含燃油附加费收入)为基础,按照综合税率约3.16%(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算,此项政策将使本公司2009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1.71亿元。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ST东航 公告编号:临2010-02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A股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触及跌幅限制。
2、经征询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A股连续3个交易日(5月5日、5月6日、5月7日),交易价格触及5%的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征询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目前所掌握的信息,在截至目前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也没有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协议或意向。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如有任何关于公司发展的重大事宜,公司将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程序履行披露义务。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在国内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