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22 股票简称:中天科技 编号:临2010—019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税前),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红利1.80元。
●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3日
● 除权除息日:2010年5月1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20日
一、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29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 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中天科技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334,983,853.3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3,048,946.53 元,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8,304,894.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100,697.64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58,844,749.52 元。
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80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64,160,6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94,684,149.5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2010年5月14日
3、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0年5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派息实施办法
1、第一大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如东县中天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4、对于境外合资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18元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
(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2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 系 人:罗瑞华 杨栋云
联系电话:0513-83599505
联系传真:0513-83599504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路6号
邮政编码:226009
七、备查文件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