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守半年禁售期令人浮想联翩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邱江
今日同方股份的一纸公告就像说评书,将“且等下回分解”留给了众多投资者。
刘益谦出资10.5亿接下清华控股所持5000万股同方股份。这看似已落上句号的交易中,只因清华控股售出上述股权后丢下的只言片语而回味无穷——“在未来6个月内不会增加或继续减少在同方股份中拥有的权益,但不排除在未来第7至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同方股份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性。”未来半年内会发生些什么,实在吊足了人们的胃口。
5月8日,大股东清华控股与刘益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21元/股的价格转让5000万股同方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2%。刘益谦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同方股份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性。
为避免短线交易,半年内刘益谦本来就无法减持同方股份。不过,不受限售规则限制的清华控股为何要作出半年内不予交易的承诺呢?清华控股本次出售同方股份股权的初衷在于“改善同方股份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拓展同方股份在资本市场的成长空间,支持同方股份的可持续发展。”既然清华控股最终选择引入刘益谦,又在持股方面显示了足够的诚意,承诺陪刘益谦走过6个月的禁售期,这一切不得不引人猜想,半年中刘益谦是否还有后招?
本次的接盘人刘益谦本为职业炒家,虽然阅“股”无数,但除直接控股的天茂集团外,鲜有插手公司具体运作的前例。前一次受让渝开发股权的操作中,刘益谦仅受让3.15%的股权,转身便卖出套现。本次刘益谦一反常态受让5.12%的股权,竟然舍得支付半年的时间成本。相信精明如他自然不会令机会成本白白增加。依据5月10日同方股份23.67元的收盘价来看,仅仅2元多的差价也应该无法满足他的胃口。
众多迹象显示,在这半年之中,刘益谦或许已经准备好了后招。而从同方股份自身来看,在分拆上市政策下,确实有足够的空间让刘益谦大展拳脚。
市场对于同方股份将所属控参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预期非常强烈。公司此前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下属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为此,授权公司总裁根据二级市场情况,适时通过大宗或者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增减持下属上市公司的股票,增减股权的比例为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不含5%)。种种迹象表明,在分拆上市政策下,同方股份的资本运营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