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区
两年累计放贷4229亿元
两年累计放贷4229亿元
2010-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苗燕 ○编辑 阮奇
⊙记者 苗燕 ○编辑 阮奇
记者10日从银监会了解到,截至2010年3月末,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灾后恢复重建授信合计573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4229.1亿元。重点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重建、涉农和城镇建设等领域。目前,灾区农信社按照受灾程度的不同,执行9%—11%不等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资金较为充裕。
四川银监局副局长程铿表示,四川局将把握监管容忍度,在保持流动性充足不出现支付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灾区地方法人机构的存贷款比例限制,但最高不超过85%;此外,对灾区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拨备提取和拨备充足率指标考核上给予宽限。对因灾形成的不良贷款和恢复重建贷款实行区别对待单独统计和考核,合理设置监管容忍度。
据了解,为更好服务灾区,监管部门目前已批准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外资银行在灾区新设分支机构30家,灾区共新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9家。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极重灾区共新设分支机构16家,迁址至灾区5家。截至3月末,四川省银行业机构已发放住房重建贷款143.27亿元,超过计划投放金额27%,目前不良率为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