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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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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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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0-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三元达”)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3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002417,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数量60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5月12日(T-5日,周三)至2010年5月14日(T-3日,周五)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年5月14日(T-3日,周五)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600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0、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5月11日(T-6日,周二)登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6日

      2010年5月11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日

      2010年5月12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日

      2010年5月13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日

      2010年5月14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0年5月17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0年5月18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 9:00~12:00)

    T日

      2010年5月19日(周三)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日

      2010年5月20日(周四)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2010年5月21日(周五)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日

      2010年5月24日(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推介工作。太平洋证券将于2010年5月12日(T-5日)至2010年5月14日(T-3日),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

      地点

    地址
    T-5日

      2010年5月12日(周三)

    9:30-11:30深圳深圳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2层宴会厅A厅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28号
    T-4日

      2010年5月13日(周四)

    9:30-11:30上海上海裕景大饭店5层裕景宴会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35号
    T-3日

      2010年5月14日(周五)

    9:30-11:30北京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2层聚宝厅III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乙9号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88321558。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T-5日,周三)至2010年5月14日(T-3日,周五)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配售对象应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为10万股,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600万股。申购价格和申报数量填写示例如下: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年5月14日(T-3日,周五)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600万股以上的部分;经主承销商与询价对象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二期7#楼

      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7883838

      联系人:陈嘉、周超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电话:010-88321558

      传真:010-88321567

      联系人:许爽、楚展志、尹子林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0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