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8版)
为使本基金的业绩与其业绩比较基准具有更强的可比性,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后,自2008年9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今后如果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投资基准,或者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或变更投资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以在风险约束下期望收益最大化为核心,在收益结构上追求下跌风险有下界、上涨收益无上界的目标。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6,309,333,842.87 | 76.24 |
其中:股票 | 6,309,333,842.87 | 76.24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729,515,500.00 | 20.90 |
其中:债券 | 1,729,515,500.00 | 20.90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16,271,524.82 | 2.61 |
6 | 其他资产 | 20,140,361.24 | 0.24 |
7 | 合计 | 8,275,261,228.93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306,542,815.40 | 3.72 |
C | 制造业 | 2,548,739,152.60 | 30.90 |
C0 | 食品、饮料 | 207,330,962.02 | 2.51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40,900,291.72 | 0.50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94,258,880.03 | 1.14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72,480,114.93 | 0.88 |
C5 | 电子 | 170,330,404.43 | 2.06 |
C6 | 金属、非金属 | 254,815,131.10 | 3.09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671,789,516.83 | 20.27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36,833,851.54 | 0.45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46,564,480.43 | 1.78 |
E | 建筑业 | 144,250,878.23 | 1.75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149,937,352.06 | 1.82 |
G | 信息技术业 | 421,152,030.37 | 5.11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289,903,561.01 | 3.51 |
I | 金融、保险业 | 1,699,727,131.58 | 20.61 |
J | 房地产业 | 240,551,137.82 | 2.92 |
K | 社会服务业 | 227,552,976.76 | 2.76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36,539,468.61 | 0.44 |
M | 综合类 | 97,872,858.00 | 1.19 |
合计 | 6,309,333,842.87 | 76.49 |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104 | 上海汽车 | 24,006,161 | 627,280,986.93 | 7.60 |
2 | 000800 | 一汽轿车 | 13,118,137 | 341,333,924.74 | 4.14 |
3 | 600030 | 中信证券 | 8,959,978 | 284,658,501.06 | 3.45 |
4 | 000069 | 华侨城A | 11,899,828 | 204,320,046.76 | 2.48 |
5 | 601169 | 北京银行 | 9,647,344 | 186,579,632.96 | 2.26 |
6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9,693,353 | 184,132,850.55 | 2.23 |
7 | 000001 | 深发展A | 6,523,915 | 158,987,808.55 | 1.93 |
8 | 600016 | 民生银行 | 18,789,964 | 148,628,615.24 | 1.80 |
9 | 600657 | 信达地产 | 12,031,486 | 134,993,272.92 | 1.64 |
10 | 600031 | 三一重工 | 3,448,208 | 126,928,536.48 | 1.54 |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35,717,500.00 | 0.43 |
2 | 央行票据 | 827,330,000.00 | 10.03 |
3 | 金融债券 | 866,468,000.00 | 10.50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866,468,000.00 | 10.50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1,729,515,500.00 | 20.97 |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901040 | 09央票40 | 4,000,000 | 393,080,000.00 | 4.77 |
2 | 070408 | 07农发08 | 2,500,000 | 252,400,000.00 | 3.06 |
3 | 070313 | 07进出13 | 2,100,000 | 212,268,000.00 | 2.57 |
4 | 0901034 | 09央票34 | 2,000,000 | 196,600,000.00 | 2.38 |
5 | 020203 | 02国开03 | 1,800,000 | 180,234,000.00 | 2.19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2,023,684.45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7,895,997.13 |
5 | 应收申购款 | 220,679.66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0,140,361.24 |
(4)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投资获得的所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期 间 | ①份额净值增长率 | ②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 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 ④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①-③ | ②-④ |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61.59% | 1.36% | 61.77% | 1.44% | -0.18% | -0.08% |
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50.35% | 1.81% | 4.17% | 1.28% | -54.52% | 0.53% |
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106.94% | 1.69% | 89.52% | 0.29% | 17.42% | 1.40% |
2006年9月27日至12月31日 | 37.70% | 1.22% | 0.00% | 0.00% | 37.70% | 1.22% |
2006年9月27日至2009年6月30日 | 105.02% | 1.68% | 191.53% | 0.98% | -86.51% | 0.70% |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前端申购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2.0% |
100万元≤M<500万元 | 1.6% |
500万元≤M<1000万元 | 1.2% |
M≥1000万元 | 1000元人民币 |
(2)后端申购费
持有基金时间(Y) | 后端申购费率 |
Y<1 | 2.0% |
1≤Y<2 | 1.6% |
2≤Y<3 | 1.2% |
3≤Y<5 | 0.6% |
Y≥5 | 0 |
(3)赎回费
持有基金时间(Y) | 赎回费率 |
Y<1 | 0.8% |
1≤Y<2 | 0.4% |
2≤Y<3 | 0.2% |
Y≥3 | 0 |
2、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扣除转出基金赎回费应归资产部分后的余额归注册登记人所有。
(1)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2)申购费补差
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后端收费基金向前端收费基金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端申购费率,计算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基于转出金额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除收取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外,当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时,收取申购费差价,否则不收取差价;
对于两只后端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适用的后端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适用的后端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由后端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后端申购费低的基金时,收取后端申购费差价;由后端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后端申购费高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11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进行了更新;
二、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四、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五、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
六、在“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内容;
七、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客户服务中心”的内容;
八、在“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一)2009年10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价值增长线数值的公告》;
(二)2009年10月1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2009年10月2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第3季度报告》;
(四)2009年11月6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五)2009年11月7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与网上交易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六)2009年11月11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9年第2号(摘要)》;
(七)2009年11月1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八)2009年11月27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九)2009年12月17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2009年12月18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十一)2009年12月18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与网上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二)2009年12月29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与网上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三)2009年12月30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四)2009年12月31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五)2009年12月31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六)2010年1月15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和《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与网上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七)2010年1月19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与网上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和《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与网上及电话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八)2010年1月20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第4季度报告》;
(十九)2010年3月2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部分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净值揭示的公告》;
(二十)2010年3月24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特此说明。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