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 :国栋建设 编号:2010-005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0年5月8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9095.3202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9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聘请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投票方式对每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批准《200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095.32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2、批准《200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095.32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3、批准《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095.32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4、批准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095.32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5、批准《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529,510.96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852,951.10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493,772.0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7,170,331.89元。
董事会提议: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27,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2,776,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84,394,331.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22,77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5,552万股。
同意9095.32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6、批准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注册资本12,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9095.32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7、关于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095.32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8、关于改选王云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9095.32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9、关于改选覃海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9095.32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095.32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为0万股;弃权为0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肖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国栋建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四川国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