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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0-1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

      2.召开地点: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晓波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3,662,208,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4.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三)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75,303,099.71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27,530,309.9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53,376,171.59 元,减报告期内实施2008年利润分配 569,624,779.60元,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631,524,181.73元。

      本公司决定以2009年末总股本5,696,247,7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569,624,779.60 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89%。

      报告期内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公司2010年的主要经营目标是:产生铁836万吨;产钢1,012万吨,其中不锈钢280万吨;产坯材1,007万吨,其中不锈材259万吨。营业收入800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公司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54.85亿元。主要内容如下:加大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力度,加速实现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增效,安排投资11.91亿元,包括烧结烟气脱硫脱硝工程、烧结烟气余热发电工程、冶金除尘灰资源化工程、废钢加工提质工程、能源环保中心建设工程等;满足生产工序平衡匹配要求,加快推进技术改造项目,把调整品种结构作为公司增长的着力点,培育更多的高端产品和特色产品,安排投资38.68亿元,包括烧结机改造、型材升级改造、精密带钢生产线、不锈钢无缝钢管技术改造等技改工程;加大科技及信息化投入力度,安排投资2.56亿元,包括中间试验室工程及信息化工程等;保证生产运营安全稳定,安排投资1.7亿元,包括零购、防汛、安全、消防等工程。

      表决情况: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六)审议并通过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及在太原钢铁(集团)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等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2,814,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2010年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会计审计中介机构,2010年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

      表决情况: 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山西太钢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以保证担保方式为山西太钢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太钢科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州支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6,600万元整,担保期限5年。太钢科技用相应资产,为公司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州支行给与太钢科技56,600万元贷款授信的保证担保进行反担保。

      表决情况: 同意3,662,208,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水泉、翟颖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