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0-1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于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王晓雯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局主席侯松容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局主席侯松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会议决定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量为5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为两年。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提供下述资产作为担保:(1)以票面金额时点数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质押;(2)以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原值约1.8亿元人民币的房产抵押;(3)康佳研发大厦项目贷款需要以项目土地使用证做抵押,项目建成办理房产证后再办理房产证抵押。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并与中行签订授信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0-17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年5月12日,公司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5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增补到拟于2010年5月26日召开的康佳集团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经核查,华侨城集团公司现持有本公司19%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局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10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0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之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修改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在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之2、提案名称”中增加:
(8)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三、将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之3、披露情况”修改为: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四、对原通知“授权委托书”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五、除上述修订外,原通知中的其他所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时。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6、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康佳集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提案名称:
(1)审议《2009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09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5)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24日起至5月26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华侨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6601139,(0755)61368867;
传 真:(0755)26601139
联系人:吴勇军、刘逊
邮 编:518053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2009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
议案2 |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3 |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议案4 | 《2009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 |||
议案5 | 《2009年年度报告》 | |||
议案6 | 《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议案7 | 《关于聘请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议案8 | 《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