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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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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0-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9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21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和衍生品风险等。同时,基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市场权重,澳大利亚和香港的权重相对较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这两个证券市场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通知》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中的基金 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其投资组合由各种基金组成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境外主要市场 指本基金主要投资的、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香港、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新西兰;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证券市场环境、基金投资组合构成情况和业绩比较基准等的变化,调整对境外主要市场的解释,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公司行为信息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 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除日本外),基金净值会因为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两类,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衍生品风险等。

      一、境外投资产品风险

      1、海外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变化或由于这些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由于本基金将投资于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因此一方面基金净值会因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股市的整体变化而出现价格波动。另一方面,各国各地区处于不同的产业经济循环周期之中,这也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具体而言,亚洲澳洲股票市场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的反映各不相同;各国或地区有其独特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以上所述因素都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导致投资风险的增加。

      2、汇率风险

      一方面,本基金每日的净资产价值以人民币计价,因此当汇率发生变动时,将会影响到人民币计价的净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对应资产可能投资于以非美元报价的各类资产,因此非美元资产的表现将受资产所持货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所影响。

      3、政治风险

      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也会产生风险,称之为政治风险。例如,外国政府可能会鉴于政治上的优先考虑,改变支付政策;新政府或许会拒绝承担前任政府的债务。

      本基金以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为主要的投资地区,因此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的政治、社会或经济情势的变动(包括天然灾害、战争、暴动或罢工等),都可能对本基金所参与的投资市场或投资产品造成直接或者是间接的负面冲击。本基金将在内部及外部研究机构的支持下,密切关注有关国家、地区政治、经济和产业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政治风险的变化。

      二、开放式基金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一般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可以视为零,而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信用等级水平下债券率的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格,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投资标的可能因财务结构恶化或整体产业衰退,致使专业评等机构调降该投资标的债信,进而使得该投资标的产生潜在资本损失的风险。但本基金主要采取股票组合管理,信用风险相对较低。衍生品有一定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通过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来控制。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不能迅速变现,而可能遭受折价损失的风险。本基金管理的资产中,境外的投资标的有不同的投资限制和清算流程,由于变现时间较长,因此市场出现巨幅波动时,可能将有短期的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人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这些风险的主要形成原因是:

      (1)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受到市场行情、投资群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非常好,而在另一些时期,则可能成交稀少,流动性差。在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时,交易变现都有可能因流动性问题而增加变现成本,对本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不利影响。这种风险在发生大额赎回时表现尤为突出。

      (2)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和个券流动性风险。由于流动性存在差异,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一些个股的流动性可能仍然比较差,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本基金在进行个股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个股和个券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股和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这种风险在出现个股和个券停牌和涨跌停板等情况时表现得尤为突出。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是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可能引致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境外投资顾问、基金托管人、境外资产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5、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如经常性的串户,帐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帐假平,会计备份数据丢失,利息计算错误等。通过双会计制以及基金会计核算、托管方会计复核的方法可以有效控制会计核算风险。

      6、税务风险

      在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该等国家或地区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本基金在投资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时会事先了解清楚各地区的税务法律法规,同时,在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托管人的协助下,完成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扣缴工作。

      7、法律风险

      指由于交易合约在法律上无效、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的改变等法律上的原因,给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合约的不可实施性,包括合约潜在的非法性,对手缺乏进行该项交易的合法资格,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而使该合约失去法律效力等;二是交易对手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失去清偿能力或不能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为清偿合约进行平仓交易。对于法律风险,本基金将本着审慎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选择交易对手,同时,关注相应国家或地区法律环境的变化,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8、衍生品风险

      衍生工具是为了有效管理金融风险而设计的工具,一般是一种私人合约,其价值是从一些基础资产价格、参考利率或指数中派生出来的。由于事先不存在现金流,所以衍生工具有杠杆作用,即涉及借款问题。然而,杠杆作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由于交易成本非常低,杠杆作用可使衍生工具成为一种对冲风险和投机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由于不存在事先的现金支付,因此就更加难以评估潜在的下跌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94年7月27日发表《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指南》,把衍生品的风险类型归为五类:市场风险(Market Risk)、信用风险(Credit Risk)、流动性风险(Liquidity Risk)、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和法律风险(Law Risk)。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的目的是为了对冲风险,而不是投机,会通过控制规模、计算风险价值等手段来有效控制风险。

      四、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除日本外)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且估值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等证券,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进行中长期投资布局,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持续稳健的较高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亚洲澳洲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成熟证券市场国家或地区公开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产品,基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股票和基金投资占本基金资产的目标比例为95%,可能比例为60%-100%,其中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60%;固定收益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4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除日本外),根据业绩比较基准分类,这些国家或地区为澳大利亚、香港、新加坡和新西兰。本基金股票资产将全部投资于上述市场中具有一方面或多方面持续竞争优势、管理出色、财务透明稳健且估值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投资的证券市场范围将作相应调整。如果业绩比较基准中亚洲澳洲成熟市场的覆盖发生变动,本基金投资的证券市场范围亦将作相应调整。

      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时,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等应作相应调整。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通过深入的“自下而上”的企业基本面分析,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公司,在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估值比较的基础上,进行中长期的投资布局。我们相信,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必将在股票价格上得到充分反映。本基金通过选择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除日本外)中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公司证券以及投资于上述证券的基金等进行科学的组合管理,来有效降低投资于单一国家或地区的风险,优化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稳健的资产配置和积极的股票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根据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状况,并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市场权重,通过分析各个股票市场、固定收益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确定投资组合中各市场的投资范围和比例。在股票投资中,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精选出具有持续竞争优势,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精心科学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辅以严格的投资组合风险控制,以获得中长期的较高投资收益。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点是精选股票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对全球经济形势、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的经济发展状况、地区及产业竞争优势和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采用情景分析法,分析各个股票市场、固定收益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业绩比较基准的市场权重,在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和符合基金合同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得到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并形成建议报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对象是股价没有充分反映价值的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本基金精选组合成份股的过程具体分为两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企业竞争优势评估。通过深入的案头分析和实地调研,发现在经营中具有一个或多个方面的持续竞争优势、管理出色且财务透明稳健的企业;第二层次,估值精选。基于定性定量分析、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相结合的估值方法,选择股价没有充分反映价值的股票进行投资及组合管理。只要一个企业保持和提升它的竞争优势,本基金就作长期投资。如果一个企业丧失了它的竞争优势或它的股价已经超过其价值,本基金就将其出售。

      3、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也通过翔实的案头研究和深入的实地调研,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精选出优秀的偏股型基金进入组合,它具有以下特征:(1)由历史业绩出色、发展态势良好和拥有强大投资研究团队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2)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限制等规定;(3)拥有与本基金相似投资理念,立足于“自下而上”的基本面分析,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

      4、固定收益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资是股票投资的补充。将在综合考虑固定收益产品收益、风险和流动性情况,在深入分析亚洲澳洲宏观经济发展、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积极和消极的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消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收益。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免疫策略来进行消极债券投资。积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短暂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积极债券投资主要基于对利率期限结构的研究。本基金也将从债券市场的结构变化中寻求积极投资的机会。

      5、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衍生品投资。衍生品投资的主要策略包括:利用指数衍生品,降低基金的市场整体风险;利用股票衍生品,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降低流动性成本等。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将进行证券借贷交易、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未来,随着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除日本外)投资工具的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及时进行公告。

      五、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经济形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3、各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4、上市公司基本面及成长前景;

      5、股票、固定收益产品、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二)决策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分为五个阶段,资产配置阶段、股票选择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业绩评价阶段和风险管理阶段,在各阶段中,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分别为:

      1、资产配置阶段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境外投资顾问配合。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和亚洲澳洲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确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和各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在符合基金合同投资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步骤如下:

      (1)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定期召开资产配置讨论会议,对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国市场情况交换意见;

      (2)基金管理人在参考境外投资顾问建议的基础上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2、股票选择阶段

      该阶段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境外投资顾问提供“自下而上”股票选择的咨询。境外投资顾问具体职责如下:

      (1)境外投资顾问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投资组合建议并回顾投资组合表现;

      (2)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定期召开电话会议,回顾投资组合表现,并就选择的股票及交易情况进行深入讨论;

      (3)针对影响市场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基金管理人与投资顾问将及时召开电话会议,讨论对组合的影响和投资思路。

      3、交易执行阶段

      该阶段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境外投资顾问密切配合。投资交易指令通过选定的交易券商的亚太地区交易平台执行。

      4、业绩评价阶段

      该阶段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境外投资顾问密切配合。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归因分析等技术手段,评价业绩贡献的构成,为资产配置和组合调整提供依据。境外投资顾问定期提供投资组合的归因分析。

      5、风险管理阶段

      该阶段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境外投资顾问密切配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境外相关市场的监管要求,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将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在境外投资顾问及其职能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在遵循本基金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的前提下,对有关投资决策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六、投资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不得违反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6、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7、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8、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若基金超过上述1-8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三)关于投资境外基金的限制

      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五)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现金;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六)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七)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七、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机制

      (一)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策略

      本基金坚持以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衍生品投资的主要策略为:利用指数衍生品,降低基金的市场整体风险;利用股票衍生品,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降低流动性成本等。

      (二)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机制

      本基金根据金融衍生产品的高风险、高杠杆特性,制定了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策略和严格的投资风险控制流程。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策略分为事前风险识别、事中风险跟踪及控制和事后风险评估总结三个方面:

      1、事前风险识别主要包括宏观环境分析、市场分析、衍生品合约细则的认识和分析、衍生品流动性分析、衍生品波动率分析等。

      2、事中风险跟踪及控制主要包括金融衍生品投资仓位的监控和预警、衍生品在值风险(VaR)估算和预测、情景分析、压力测试以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规性的日常检查和警示等。

      3、事后风险评估总结主要包括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盈利或损失的归因分析和总结。

      (三)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流程

      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风险控制具体流程为:

      1、基金经理提出衍生品交易申请,应包括宏观分析、市场分析、决策依据(如数量分析师计算提供的组合beta值、市场波动率等)、采用的具体衍生产品合约细则分析。

      2、金融工程部根据基金状况、市场状况以及不同衍生品的风险状况进行数量分析,并给出金融衍生工具的流动性、波动性的分析报告,对基金经理的投资建议出具意见。

      3、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内部流程及相关分析报告进行最终决策。

      4、基金经理在交易限额内进行衍生品投资并做动态调整,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

      5、金融工程部实时监控衍生品交易情况,对基差变动、保证金变化、套期保值的比率、预期的收益与风险等进行动态预测与监管;运用VAR模型将市场分析数据和头寸联合起来,计算每日的风险价值;一旦发现风险事件及时向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

      6、交易系统内设预警装置,接近交易限额即自动预警。

      7、一旦金融衍生品头寸亏损超过确定的目标,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进行强制平仓,避免出现严重的风险事件。

      8、稽核监察部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识别内部控制中的弱点和系统中的不足,提供改进的建议;经常重新评估,审定风险管理政策。

      9、金融工程部在金融衍生品投资完结之后对相应投资进行归因分析和总结,并出具研究分析报告。

      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MSCI 太平洋(除日本)指数(MSCI Pacific ex Japan Index)+ 40%×MSCI中国指数(MSCI China Index)。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指数 (MSCI) 是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主持开发的一系列全球性证券市场指数,是全球投资组合经理作为投资基准最为广泛应用的指数,目前有2000多家国际机构投资者采用MSCI指数作为基准。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太平洋(除日本)指数 (MSCI Pacific ex Japan Index):为一经市值自由浮动调整后的指数,用以衡量太平洋地区成熟市场的股票业绩表现。目前指数涵盖 4个成熟市场国家和地区,包括澳大利亚、香港、新加坡和新西兰,为国际机构投资者亚洲澳洲地区投资中所广泛使用。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中国指数 (MSCI China Index):为一经市值自由浮动调整后的指数,用以衡量中国概念股的股票业绩表现,为国际机构投资香港地区投资中所广泛使用。

      本基金采取60%的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太平洋(除日本)指数与40%的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中华指数之和作为基金的投资基准。指标范围涵盖亚洲澳洲主要的成熟市场,包含4个国家地区市场,充分反映亚洲澳洲成熟市场的股市表现,是市场中兼具代表性与权威性的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九、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投资于亚洲澳洲地区成熟市场(除日本外)的主动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收益高风险的品种。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下转B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