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8版)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二: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或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为更好服务投资者,对通过本公司e网行进行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给予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申购补差费用,赎回费用无优惠。
3)转出基金时,转出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转出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和交银保本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交银货币与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之间相互转换,赎回费用为0,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者不需支付转换费用。
5)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转换费率:
①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之间的转换及由上述基金转入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者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持有时间 | 转换费率(即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
交银先锋 交银治理 |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 | 1年以下(含1年) | 0.5% |
交银先锋 交银治理 | |||
1年至2年(含2年) | 0.2% | ||
2年以上 | 0 |
②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赎回费用为0,投资者需支付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即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 | 交银先锋 交银治理 | 50万元以下 | 1.5%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1.2% |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8% |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5% |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每笔交易1000元 |
③交银货币转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为0,投资者需支付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即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交银货币 | 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 | 50万元以下 | 0.8%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0.6% |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5% |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3% | ||
500万元以上(含) | 每笔交易1000元 |
④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者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持有时间 | 转换费率(即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
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 | 交银货币 | 1年(含)以下 | 0.1% |
1年至2年(含) | 0.05% | ||
2年以上 | 0 |
⑤交银保本转换出到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货币、交银增利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持有时间 | 转换费率(即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
交银保本 | 交银先锋 交银治理 | 1年以内(含) | 2.0% |
1年至2年(含) | 1.6% | ||
2年至3年 | 1.2% | ||
持有到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以上 | 0.0% | ||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 |
6)通过本公司e网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具体转换费率优惠规则如下:
①通过本公司e网行由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享受转换费率优惠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转换金额 | 日常转换费率(即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优惠后转换费率(即优惠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 | 交银先锋 交银治理 | 50万元以下 | 1.5% | 0.6%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1.2% | 0.6% |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8% | 0.6% |
单笔转换金额超过200万元(含)的不享受转换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换费率执行。
②通过本公司e网行由交银货币转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享受转换费率优惠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转换金额 | 日常转换费率(即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优惠后转换费率 (即优惠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交银货币 | 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 | 50 万元以下 | 0.8% | 0.6% |
单笔转换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不享受转换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换费率执行。
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业务仅针对旗下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的转换,以及由交银货币向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即前端收费模式)的转换。
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F]/E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对应的转换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F为0)。
转入基金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之间进行转换)某投资者持有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2%)]/2.2700=54,955.95份
例二:(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转换为交银货币或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某投资者持有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2%)]/1.00=124,750.00份
例三:(交银货币或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精选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1.5%)]/2.2700=54,240.09份
如果该投资者通过e网行办理该转换业务,则转入的交银精选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6%)]/2.2700=54,735.68份
例四:(交银货币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00×(1-0.8%)+61.52]/1.2700=78,158.68份
如果该投资者通过e网行办理该转换业务,则转入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00×(1-0.6%)+61.52]/1.2700=78,316.16份
例五:(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 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700×(1-0.05%)]/1. 00=126,936.5份
例六:(交银保本转换出到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货币、交银增利A类和C类基金份额):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保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150×(1-1.6%)]/1.2700=89102.36份
(7)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 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以下简称“交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和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 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已认/申购后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账户的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只能办理赎回业务。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转换入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转换费中相应前端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进行网上申购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优惠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网上直销申购优惠费率 | ||||||
农行卡 | 建行卡 | 交行卡 | 浦发卡 | 兴业卡 | 中信卡 | 民生卡 | |
50万元以下 | 1.05% | 1.2% | 1.2% | 0.6% | 0.6% | 0.6% | 0.6%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0.84% | 0.96% | 0.96% | 0.6% | 0.6% | 0.6% | 0.6%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6% | 0.64% | 0.64% | 0.6% | 0.6% | 0.6% | 0.6% |
通过农行卡、交行卡和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通过浦发卡和中信卡进行网上申购的单笔申购及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通过民生卡网上申购的最高申购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
持有农行卡或民生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统一申购优惠费率为申购金额的0.6%。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11月11日公告,自2009年11月11日起对通过 e网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个人投资者给予转换费率优惠。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2009年11月11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改变收费模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在新的费率或收费模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重要提示”、“释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转换”、“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等部分的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相关内容截止日;增加本基金基金合同成立生效日期。
“二、释义”部分
修改有关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表述。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了公司旗下基金和人员情况。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更新监事会成员名单。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更新基金经理简介。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更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及信息。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更新网上交易业务的办理信息。
“2、代销机构”
增加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二)注册登记机构”
更新注册登记机构法定代表人信息。
“六、基金的募集”部分
删除关于基金认购的相关内容;增加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删除基金备案条件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等;增加基金合同生效的生效日期。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1、“(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1、直销机构”
更新网上交易业务的办理信息。
“2、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增加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增加申购和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删除打开赎回的公告约定。
3、“(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增加“3、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部分内容。
4、“(十二)基金转换”
删除该项内容。
5、“(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增加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相关信息。
6、“(十四)定时不定额投资计划”
增加该项内容。
7、“(十五)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增加该项内容。
增加“九、基金的转换”部分
增加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相关信息。
“十、基金的投资” 部分
增加“(十五)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
增加“十一、基金的业绩” 部分
增加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增加关于基金转换费的相关表述。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删除关于基金定期报告报备方式的相关内容。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更新相关表述。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本次招募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