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简称: ST金 泰 证券代码:600385 编号:临2010-00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日前收到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泰执字第29号裁1号《执行裁定书》。公司董事会已于2004年3月18日、200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了诉讼的有关情况,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
被执行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申请执行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于2009年6月25日将本案债权转让给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申请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向法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该裁定书中称:“2009年11月27日省高院做出(2009)鲁执字第89号执行裁定书,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04)济民四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与被执行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指定由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目前我公司尚未收到上述省高院做出的(2009)鲁执字第89号执行裁定书。
二、裁定结果
变更申请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三、备查文件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泰执字第29号裁1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