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0-02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24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2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和代理人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46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5%。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公司2010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借款的额度审批权限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母公司本部)2010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借款的额度审批权限,总额度为57,74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贷款银行 | 银行 借款额度 | 银行承兑 汇票额度(敞口) | 贸易 融资额度 | 额度 合计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 | 9,880 | 6,500 | 16,380 | 1、按授信总额度出具董事会决议; 2、如果当年有新增额度,按新增金额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 |
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行营业部 | 10,800 | 10,800 | |||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 3,000 | 3,000 |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3,000 | 3,000 | |||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台江支行 | 4,800 | 2,000 | 6,800 |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 | 17,760 | 17,760 | 3、保证方式为抵押的,单独出具财务抵押借款董事会决议; 4、如果当年有新增额度,按新增金额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 ||
额度合计 | 49,240 | 2,000 | 6,500 | 57,740 |
同意的股数93,46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以下6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关于向省电子信息集团申请借款的情况
同意本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子信息集团”)借款,公司2010年度在借款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壹年。本公司按当年银行同期的贷款基准利率向省电子信息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占用费按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计算。
2、关于向省电子信息集团支付担保费的情况
同意自2010年4月23日起,省电子信息集团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整(含反担保),并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担保额的1%计收担保费。担保费按月计算,每年度末一次性收取。
3、关于与省电子信息集团关联房屋租赁的情况
本公司出租福日大厦给实际控制人省电子信息集团使用,同意公司预计2010年发生房屋租赁费65.80万元。
4、关于与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关联租赁资产的情况
公司将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楼260号的部分房产、设备出租给参股公司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同意公司预计2010年收取租金160万元左右。
5、关于为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代收代付水电费的情况
公司将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楼260号的部分房产出租给参股公司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按现行电价及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现有产能,同意公司预计2010年代收代付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水电费2400-2800万元左右。
6、关于为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技术服务情况
本公司为参股公司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集成电路辅助设备技术服务工作。同意公司预计在2010年度本公司与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发生交易金额为120万元左右。
同意的股数2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因本项议案第1、2、3子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公司章程》第155条中的部分内容“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删除,《公司章程》其它部分保持不变。
同意的股数93,46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2010年5月12日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王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