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股东股份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2010-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0-02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5月6日发布了《关于向NEWBRIDGE发行本公司H股股份的公告》,公告提及本公司向NEWBRIDGE ASIA AIV III,L.P.发行299,088,758股H股的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成,本公司总股本将从7,345,053,334股变更为7,644,142,092股。
本公司H股新股发行前,源信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信行”)持有本公司380,000,000股A股,约占本公司H股新股发行前总股本7,345,053,334股的5.17%。本公司H股新股发行后,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源信行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数不变,约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7,644,142,092股的4.97%。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