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0-008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10年5月1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胡联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67,029,5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2% 。公司董事胡联奎、王维航、刘燕京、刘建柱、叶佛容、监事卢孝威、刘亚玲、欧阳莉辉,董事会秘书胡家飞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联奎先生主持,依法进行了如下议程: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67,029,5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2、《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67,029,5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3、《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67,029,5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67,029,5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公司净利润为188,642,220.78元,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1,156,298.97元,计提盈余公积金12,413,133.08元,分配2008年度普通股股利67,056,825.6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540,328,561.07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
以2009年末总股本461,015,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9,152,351.40元,未分配的利润471,176,209.6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67,029,5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6、《公司2009年度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
以2009年末总股本461,015,67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共转增46,101,567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67,029,5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7、《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09年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10年国内会计师,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为90万元,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以续聘。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67,029,5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8、《关于提请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对因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核销事宜做以下授权:
①授权总裁对每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以内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核销予以审批。
②授权董事会对每年累计总额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核销予以审批,年度累计总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由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67,029,5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9、《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67,029,5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10、《对公司2009年度运作和经营决策情况的监察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67,029,58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陶姗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