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04年记账式(四期)等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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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记账式(四期)国债、2005年记账式(五期)国债、2006年记账式(六期)国债将于2010年5月2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记账式(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404”,证券简称为“国债0404”,是2004年5月发行的7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为4.89%,每年付息一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年可获利息4.89元。
2005年记账式(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505”,证券简称为“国债0505”,是2005年5月发行的7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为3.37%,每年付息一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年可获利息3.37元。
2006年记账式(六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606”,证券简称为“国债0606”,是2006年5月发行的7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为2.62%,每年付息一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年可获利息2.62元。
二、本所从5月17日起至5月25日停办上述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上述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均为5月2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5月25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