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记账式贴现(四期)、(五期)
国债分销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债分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0-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0]46、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分销国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贴现(四期)、(五期)国债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挂牌分销,挂牌分销期为2010年5月17日至19日,2010年5月21日起上市交易。
二、2010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期限182天,贴现发行,2010年11月15日按面值偿还。
2010年记账式贴现(五期)国债期限273天,贴现发行,2011年2月14日按面值偿还。
三、在分销期内,承销商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挂牌销售其所承销的国债,其承销国债的证券简称由四个汉字组成:“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表示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的2010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分销证券代码分别为“101647”、“101601”,分销结束后统一转换成上市交易代码“108030”。
“招商证券”表示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2010年记账式贴现(五期)国债,分销证券代码为“101650”,分销结束后统一转换成上市交易代码“108031”。
四、上述国债在本所挂牌分销时,由承销商自定价格进行分销,投资者认购申报单位为10张或10张的整数倍(1张为面值100元)。
五、在分销期内,本所交易系统通过买卖盘揭示承销商挂牌数量,行情成交量一栏实时显示承销商累计销售数量。
六、在分销期内,投资者申报买入上述国债时免缴佣金,本所亦不向证券经营机构收取购买国债的经手费。
七、投资者须用证券账户(含基金账户)申报买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