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行政性价格扭曲之后
2010-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周翀
——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下一步
⊙记者 周翀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一步措施的实践将满一年,各方极为关注下一步改革措施的可能内容。
其实,揣摩下一步措施并不困难,因为改革遵循的逻辑非常清晰:“改革的预期目标是,新股的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买卖双方的内在制衡机制得以强化;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得到提升;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显著增强一级市场的风险意识。”
去年5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发行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时,提出了上述改革逻辑,并将改革的基本内容归于两点:价格发现机制改革和股份出售机制改革。
循此逻辑,一年来的改革实践坚决终结了价格发现过程中的行政性扭曲,提高了出售机制对中小投资者参与意愿的重视程度,成效较为显著。(下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