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公告编号:2010-023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7日上午9:00时
2、 召开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2楼#5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振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26,516,16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5,600,000股的49.5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同时,会议指出公司需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及依据控股股东变更情况,适时调整有关金融服务协议的使用期限与范围。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总有效表决股份为8,086,800股,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8,0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与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该重组协议履行完毕后,公司将产生债务重组性收益3765万元。同时,会议要求公司须于2010年上半年完成以上债务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4月24日披露的《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26,516,160股,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6,516,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关于与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房立棠、郭芳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 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