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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0-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签署时间

      2010年5月17日

      2、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承包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3、承包内容

      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15万吨/年裂解碳五分离项目的项目设计、设备制造、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服务。

      4、合同金额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93,2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叁佰贰拾万元),为固定价格,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5、合同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

      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生效日期:2010年5月17日。

      6、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竣工日期:2011年4月30日。

      7、履行地点

      项目地点:抚顺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8、付款条件

      合同生效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 合同价格的5%,即人民币14,660,000.00元(大写:壹仟肆佰陆拾陆万元)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主要材料到达项目现场后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的25%,即人民币73,300,000.00元(大写:柒仟叁佰叁拾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在项目竣工结算完毕后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付至结算造价的90%。

      质量保修金金额和时间: 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1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10日内)全部付清。

      9、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周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0.1%,累计最高赔偿金额比例为5%。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抚顺市东洲区张甸街5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方煜

      主营业务:合成橡胶、合成树脂产品及其原料和衍生产品、助剂(包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副产品、中间品及衍生品等)的开发、生产、销售。

      2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3、交易对方上一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无

      4、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是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厂址坐落于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备了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项目配套实施的背景优势,占地400亩,目标产品为异戊二烯、间戊二烯、双环戊二烯等。

      其母公司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位于青岛莱西市,占地600亩。主要生产自主研发的新型环保聚氨酯和异戊橡胶两大类产品,公司科研技术实力较强,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其中稀土异戊橡胶生产技术已取得多项国家专利,并通过了省级科研成果技术鉴定;异戊橡胶是天然橡胶的替代产品,能够广泛应用于轮胎制造,以及带布胶、胶鞋、胶管、输送带、密封垫、胶板、电线电缆、运动器材、医疗用具等领域,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

      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15万吨/年裂解碳五分离项目处于碳五产业链中,裂解碳五是乙烯生产中的副产品,我国裂解碳五馏分资源利用率较低,与发达国家的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异戊橡胶等领域还是空白,因此利用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的碳五资源建设碳五分离装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异戊橡胶和精细化工产品等高附加值化工产品的配套,逐步完善碳五产业链的结构,提升了对该资源的利用水平。本碳五分离项目所得的异戊二烯,主要应用于青岛伊科思异戊橡胶的生产,本项目所得的间戊二烯、环戊二烯或双环戊二烯为外卖商品,可用于生产高档石油树脂、反应注塑成型树脂的生产及其它产品的生产,市场前景广阔。

      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09年度合并营业收入的25.99%,合同履行对于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提高有积极影响;

      2、本合同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除土建施工外,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均由公司全部承包。本合同的履行,是公司继“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异戊橡胶联合装置一期3万吨/年项目”后承接的第二个化工工程总包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化工装备制造、工程实施等能力,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公司与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10万吨/年异戊橡胶联合装置一期3万吨/年项目承包的《重大合同公告》详见2009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发包人的土建条件、土建施工进度将对本合同工期产生较大程度影响。

      2、由于合同采用固定价格,除合同约定需要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因此,如原材料价格巨幅波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3、由于本合同属于化工领域,项目涵盖了设计、设备制造、安装服务等内容,范围较广,存在技术、人员、管理及组织等方面风险。同时由于合同工期相对较短,产品种类较多,存在因公司产能不足、质量不稳定等原因延误工程进度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15万吨/年裂解碳五分离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