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上证社会责任ETF联接基金
募集期结束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间
认购款项应计利息的公告
募集期结束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间
认购款项应计利息的公告
2010-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法律法规、注册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规定,投资者认购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间的应计利息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王新艳女士的任职公告
经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67号文核准,公司决定聘任王新艳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5月18日
附:
王新艳女士简历
王新艳女士,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获得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曾任职于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和投资总监等职。2009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投资研究业务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