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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4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0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1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1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出资设立哈密广汇能源综合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新疆哈密地区设立“哈密广汇能源综合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哈密能源物流公司”)。该公司将主要负责修建、管理自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兰新铁路柳沟站至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矿区的煤炭运输矿用公路,在准东、淖毛湖煤炭基地与甘肃河西走廊重工业区之间建设液化天然气加注站,打通该区域的能源物流通道,并在甘肃柳沟建设年贸易量在1000万吨以上煤炭交易市场。公司正在就上述事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待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哈密能源物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增加3.2亿元银行借款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融资计划中,公司拟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信托、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新增融资46.4亿元,其中:本公司新增2.4亿元,控股子公司合计新增44亿元。截止目前,本公司新增2.4亿元银行借款已到位。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局面,经与银行协商,同意公司增加流动资金借款3.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流动资金借款8000万元,期限6个月;

      2、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期限1年;

      3、流动资金借款4000万元,期限2年。

      上述银行借款均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