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2010-013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8日上午9:30时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126488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1%。出席股份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12648821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648821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648821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648821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12648821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拟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12648821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648821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的《长城电工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赵荣春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2010-014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变更三个水电公司投资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甘肃省政府国资委规范理顺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管理体制的要求和公司的产业定位,以及对子公司整合发展的原则和意见,为进一步理顺公司的股权投资关系,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竞争实力,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日前已完成将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参股的青海享堂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舟曲两河口水电开发公司、青海乐都湟润水电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变更为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变更完成后三个水电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青海享堂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出资3060万元,占总股本的34%。
二、舟曲两河口水电开发公司。兰州长城电工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总股本的24%。
三、青海乐都湟润水电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出资1622.24万元,占总股本的42%。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