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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补偿款的公告
    2010-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0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集团”)支付的补偿款256.60万元。

      2009年5月15日,公司分别与凯恩集团、吴雄鹰和王重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了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电池”)78.80%的股权,协议约定了凯恩电池净利润预测保证及相关承诺(详情见刊登于2009年5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78.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09年4-12月,凯恩电池实现净利润881.48万元,和承诺利润1,207.12万元的差额为325.64万元,对应公司受让的78.80%的股权,凯恩集团、吴雄鹰和王重威应现金补偿公司256.60万元(325.64×78.80%),上述现金补偿款已全部由凯恩集团支付。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