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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5版:信息披露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09东华债”201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9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祁国宁先生要求
    放弃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公告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的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关于郑海若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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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2010-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0-01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的提案,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时整在中国江苏南京市马群大道6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大会”), 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有3人,亲自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及机构股东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目为4,036,729,8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约80.129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沈长全先生主持。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资料统计如下:

     决议投票
     总股数

    (股)

    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
    股 数

    (股)

    (%)股数

    (股)

    (%)股数

    (股)

    (%)
    普通决议案
    1、批准本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会报告书;4,036,729,8124,016,847,81299.51  19,882,0000.49
    2、批准本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监事会报告书;4,036,729,8124,036,293,81299.99  436,0000.01
    3、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36,729,8124,033,293,81299.923,000,0000.07436,0000.01
    4、批准本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审核帐目和核数师报告;4,036,729,8123,994,660,41298.961,594,0000.0440,475,4001
    5、确定2009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分现金红利人民币0.31 元(含税);4,036,729,8124,036,729,812100    

    6、批准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司的境内会计师和香港核数师;确定其薪酬为人民币220万元/年;4,036,729,8124,034,883,81299.951,594,0000.04252,0000.01
    7、批准本公司于本决议批准日起一年内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并授权沈长全董事及钱永祥董事处理相关发行事宜;4,036,729,8124,031,833,81299.884,208,0000.1688,0000.02
    8A、批准将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从来薪酬5万元/年调整为6万元/年(税后);4,036,729,8124,033,017,81299.913,252,0000.08460,0000.01
    8B、批准将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冬华薪酬5万元/年调整为6 万元/年(税后);4,036,729,8124,033,017,81299.913,252,0000.08460,0000.01
    8C、批准将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许长新薪酬5万元/年调整为6万元/年(税后);4,036,729,8124,033,017,81299.913,252,0000.08460,0000.01
    8D、批准将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高波薪酬5万元/年调整为6万元/年(税后)。4,036,729,8124,033,017,81299.913,252,0000.08460,0000.01

    所有在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以点票方式通过,并无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

    公司的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决议案点票的监察员。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王凡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基于上述事实,王凡律师经验证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