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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0-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股票代码:002023 公告编号:2010-02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投票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控股设立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名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内容、责任及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作用,公司拟将独立董事的津贴自2010年6月1日起由3万元/年(含税)调整至4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独立董事付出的劳动,保证责、权、利的一致性。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全文详见2010年5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2010-030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董事会定于 2010年6月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0年5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0日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股票代码:002023 公告编号:2010-03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0年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8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000万股。本次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0万股,发行价为15.52元/股,认购资金352,30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17,152,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5,151,300.00元,认购资金在缴款期间内产生的存款利息为33,578.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0年3月8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XYZH/2009CDA1007-6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一、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项目13,860.08
    二、航空器材维修交换、租赁一体化项目12,776.00
    三、空客系列飞机机械类机载设备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6,888.00
    合 计33,524.08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项目”、“航空器材维修交换、租赁一体化项目” 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09CDA1007-17]号《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验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购置固定资产7,161.09万元,其中: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航空器材维修交换、租赁一体化项目”为1,368.19万元,子公司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项目”为5,792.90万元,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一、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项目5,792.90
    二、航空器材维修交换、租赁一体化项目1,368.19
    三、空客系列飞机机械类机载设备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0.00
    合 计7,161.09

    四、具体置换方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7,161.0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项目”、“航空器材维修交换、租赁一体化项目”的自筹资金7,161.09万元。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项目”、“航空器材维修交换、租赁一体化项目”的自筹资金7,161.09万元。

    3、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XYZH/2009CDA1007-17]号《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161.0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4、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经保荐人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0-03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10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0号文翰宾馆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要议程及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0年6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

    七、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公司四楼证券办公室。如采用信函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41。

    八、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办公室。联系人:郑德华、居平;联系电话:028-85921029;联系传真:028-85921038。

    九、备查文件: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0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0年6月7日召开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报酬的议案》   
    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10年6月3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023海特高新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0-03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0年5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虞刚、欧智、林莉等3名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项目”、“航空器材维修交换、租赁一体化项目”的自筹资金7,161.09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5月20日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股票代码:002023 公告编号:2010-03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控股设立

    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2010年5月19日,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控股设立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动力”)和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飞安”)共同出资人民币一亿元设立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二、出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1、亚美动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培平先生。主营业务为航空动力设备的测试、检验、开发、修理,航空技术服务,航空器材销售。截止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366万元、净资产为7,699万元;200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26万元,净利润2,456万元。

    2、昆明飞安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飚先生。注册地址:昆明市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2A16-18室。主营业务为利用飞机模拟机为飞行员提供安全训练和相关服务,为空乘、地勤、工程人员和地面理论教员提供培训及相关服务。截止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549万元、净资产为6,355万元。

    三、拟设立控股子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元(10,000万元)

    3、注册地址:天津市华明工业园区内

    4、法定代表人:李飚

    5、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与测试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销售与售后服务。航空地勤人员、空乘人员的培训。航空小型发动机维修(凭维修许可证经营)。航空器材租赁,航材、设备进出口贸易。复合材料桨叶的制造、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以及其他航空产品相关业务

    6、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本公司400040现金
    亚美动力200020现金
    昆明飞安400040现金
    合计10000100 

    三、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依托国家航空产业发展规划,天津市将成为我国重要的航空产业发展基地,公司通过抓住天津市强力打造航空产业集群战略的有利契机,合理利用当地产业资源优势,开展对通用航空、支线航空和干线航空器的航空科技项目的研发工作,为海特在航空产业发展中储备发展的力量,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能力。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对外投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

    2、根据《公司章程》关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30%以下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批准之规定,该对外投资金额1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200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