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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编号:临2010-0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2010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9日下午13:30

    2、召开地点:上海兰生影剧院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开国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有67人,代表股份数3,886,328,82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7.23%。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通过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886,328,8233,886,274,14939,72214,95299.9986%

    (二)审议通过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886,328,8233,886,274,14939,72214,95299.9986%

    (三)审议通过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886,328,8233,886,195,249118,62214,95299.9966%

    (四)审议通过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886,328,8233,886,274,14939,72214,95299.9986%

    (五)审议通过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886,328,8233,886,273,94940,02214,85299.9986%

    根据该预案:

    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8,227,821,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645,564,236.00元,占2009年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4.44%。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5,194,264,756.97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886,328,8233,886,272,94939,72216,15299.9986%

    根据该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陈保平先生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吴芝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该人选由公司股东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推荐(简历附后),其监事任职资格待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附:吴芝麟先生简历

    吴芝麟,195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编辑。曾任人民日报社华东分社副总编辑、《文汇报》副总编辑。现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党委委员、《新民晚报》党委书记兼副总编辑、上海东体传媒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886,328,8233,886,274,14939,72214,95299.9986%

    根据该议案: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886,328,8233,886,274,24939,72214,85299.9986%

    根据该议案:

    1、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确定2010年度审计费用,2010年度审计费用在215万元的基础上,浮动不超过10%。

    此外,大会还听取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六、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崔少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股东查阅。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