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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0—02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方式于2010年5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0年5月17日,公司收到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集团”)管理人传真件《关于召开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告知华伦集团第三次全体债权人会议定于2010年5月20日下午2点在富阳市人民法院举行,会议议题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鉴于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上述通知事项,本公司子公司仁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金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已确认债权总金额为2,489万元),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并进行表决。

      仁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金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等相关规定,本次经华伦集团管理人确认的公司拟处置债权金额2,489万元在本公司董事会资产处置权限范围内。

      为勤勉尽责,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授权代表参加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并表示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于华伦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引入投资者表示支持。

      二、公司希望提高债权清偿率,最大限度减少公司债权清偿损失。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公告编号:临2010-02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重整进展情况及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5月21日,本公司收到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致本公司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及公司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告知函》具体内容:

      “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78,下称“ST金顶”)股票54,232,251股,持股比例15.54%,为ST金顶第一大股东。

      2010年5月20日下午两点,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在富阳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债权人大会。会议主要议程为表决《华伦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华伦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该重整草案将提交富阳市人民法院批准。

      重整计划批准后,由新华伦集团将其持有的ST金顶股份直接过户给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票按股票质押债权人的债权本金总额作价,股票质押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在新华伦集团将其持有的ST金顶股票过户给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时全额付清。”

      二、公司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规定,上述华伦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尚须提交富阳市人民法院批准,该重整计划(草案)是否获批尚存不确定性。

      2、截止目前,本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已采取向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措施,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的通知,公司在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能否受偿尚须华伦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富阳市人民法院批准。

      由于本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情形,即使华伦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富阳市人民法院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份仍存在不能过户的法律风险。

      3、本公司债权人峨眉山市天翼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已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本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本公司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本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有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受理重整申请,本公司重整不成功将直接面临破产清算。

      本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