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调查·公司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提示性公告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二期及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0连云债(122044)”跟踪评级结果的
    公告
  •  
    2010年5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B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7版:信息披露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提示性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二期及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0连云债(122044)”跟踪评级结果的
    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0-017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0年6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有权参加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0年 6月3日(星期四);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4日上午8:00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成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张立君、王文治等4人对《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董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余议案。

    一、《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内蒙古杭锦旗富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权、亿利能源富水化工分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本公司享有的富水化工全部债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10号、第0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约人民币4.5亿元。其中富水化工分公司资产出售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详见2010年5月 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注销内蒙古亿利丽生中药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提升公司医药资产质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董事会同意注销内蒙古亿利丽生中药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其原有的全部业务并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朔北医药有限公司实现统一经营管理。

    三、《关于为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为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董事会同意继续为其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鉴于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登载于2010年5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 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或以内,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于近期实施完毕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01,935,000元。

    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医药产品、食品的科技开发和加工、销售;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化工产品(除专营)销售;电石的生产和销售;PVC及PVC管材的生产和销售;经济林木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养殖业及其产品的收购、加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1,935,000 元。”;第三章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901,935,000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为9,737.10万股,占公司发起时总股本的61.63%。”;第三章第十九条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普通股901,935,000股。”;第二章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修改为:“医药产品、食品的科技开发和加工、销售;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化工产品(除专营)销售;电石的生产和销售;PVC及PVC管材的生产和销售;经济林木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养殖业及其产品的收购、加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6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2、有权参加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3日(星期四);

    3、会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出售富水化工分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为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5登载于2010年5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议案6登载于2010年4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6月3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其他人员。

    (四)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对象要求的股东请于2010年6月8日下午17:00之前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可以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77-8372708 传 真:0477-8371744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亿利能源大厦307室

    邮政编码:017000 联 系 人:索跃峰、卢丹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0年6月9日召开的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题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出售富水化工分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按此格式自制或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0-018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5月 24日上午10:00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瑞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的、有效的。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通过对《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核,认为:公司通过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对质量不高及盈利空间不大的资产进行了剥离,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公司盈利空间,符合公司以PVC为核心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出售富水化工分公司资产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0-019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过去24个月曾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 2008年公司以11.20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42,749万股,购买其持有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的相关股权资产,已完成,详细情况请查看相关公告文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5月24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利能源”)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内蒙古杭锦旗富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亿化工”)65%的股权、亿利能源富水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富水化工”)全部净资产及本公司享有的富水化工全部债权。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10号、第0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总计约人民币4.5亿元,该交易价格由以下部分组成:

    (1)富水化工经评估后确认的净资产-13,414.40万元;

    (2)甲方享有的富水化工全部债权53,281.60万元(经审计);

    (3)甲方所持富亿化工65%股权所对应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160.9万元(247.54万元*65%);

    (4)由甲方按权益数享有的目标资产自本次资产评估其准日至本次目标资产出售的资产交割日期间实现的全部损益及目标公司对甲方新增债务约5000万元(最终以资产交割日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亿利资源集团持有本公司85.23%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韩淑芳、潘新民的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0 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因为此议案内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张立君、王文治履行回避表决。现公司 7 名董事,关联董事4名,因此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富水化工分公司资产出售事宜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亿利资源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彪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2002年2月26日
    注册资本:111,655,000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注册号:152700000004204
    税务登记证号码:152726116933283

    经营范围: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品);矿产资源研发利用;煤炭销售(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

    (二)亿利资源集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2007-2009年度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总资产873,446.481,739,513.282,141,326.38
    净资产336,556.02858,024.21881,726.24
    营业收入268,342.25453,491.951,023,983.26
    营业利润42,064.7136,721.47132,176.52
    净利润40,988.4529,204.60110,649.7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亿利资源集团,持有本公司85.23%的股权,王文彪持有亿利资源集团19.50%的股权,为单一持股最多的自然人股东。王文彪与亿利资源集团另一自然人股东王文治(持有亿利资源集团13%的股权)为兄弟关系,系一致行动人,两人合计持有亿利资源集团32.50%的股权,故王文彪为亿利资源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本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关联交易数额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本公司曾与亿利资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7年8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1.20元/股),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发行股份42,749万股,购买其持有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的相关股权资产,其中包括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1%的股权及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1%的股权。

    本次与亿利资源集团的关联交易数额达到3,000万元且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杭锦旗富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富亿化工成立于2005年9月13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地址:杭锦旗巴音乌素镇;经营范围:芒硝矿开采销售。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

    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富亿化工资产总额664.20万元,负债总额332.01万元,净资产332.19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10.66万元,利润总额-5.20万元,净利润-5.48万元。

    富亿化工其他方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水化工分公司

    富水化工成立于1994年3月9日;营业场所:杭锦旗巴音乌素镇;经营范围:芒硝碱、盐的开采、硫化钠、无水硫酸钠系列化工产品生产、加工、销售。

    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富水化工账面资产总额43,549.29万元,负债总额57,752.72万元,净资产-14,203.43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0,835.72万元,利润总额-1,782.05万元,净利润-1,782.05万元。

    (三)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

    1、富亿化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09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如下:

    评估前资产账面总额664.20万元,评估价值579.55万元,减值84.65万元,减值率12.74%;负债账面总额332.01万元,评估价值332.01万元;净资产332.19万元,评估价值247.54万元,减值84.65万元,减值率25.48%。

    资产评估结果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ABC=B-AD=(B-A)/A
    流动资产227.44263.4836.0415.84
    非流动资产436.76316.07-120.69-27.63
    固定资产429.23316.07-113.16-26.36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递延所得税资产7.530.00-7.53-100.00
    资产总计664.20579.55-84.65-12.74
    流动负债332.01332.01--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332.01332.01--
    净资产332.19247.54-84.65-25.48

    2、富水化工资产及相应负债在2009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

    评估前资产账面总额43,549.29万元,评估价值44,069.96万元, 增值520.67万元,增值率1.20%;负债账面总额57,752.72万元,评估价值57,484.36万元;减值268.36万元,减值率0.46%; 净资产-14,203.43万元, 评估价值-13,414.40万元,增值789.03万元,增值率5.56 %。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帐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ABC=B-AD=(B-A)/A
    流动资产15,033.0213,355.48-1,677.54-11.16
    非流动资产28,516.2730,714.482,198.217.71
    固定资产28,240.1025,311.74-2,928.36-10.37
    无形资产276.175,402.745,126.571,856.33
    其中:土地使用权276.175,402.745,126.571,856.33
    资产总计43,549.2944,069.96520.671.20
    流动负债49,023.7048,755.34-268.36-0.55
    非流动负债8,729.028,729.02--
    负债总计57,752.7257,484.36-268.36-0.46
    净资产-14,203.43-13,414.40789.035.56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时间

    2010年5月24日,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

    富亿化工65%的股权、富水化工全部净资产及本公司享有的富水化工全部债权。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10号、第0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总计约人民币4.5亿元,该交易价格由以下部分组成:

    (1)富水化工经评估后确认的净资产-13,414.40万元;

    (2)甲方享有的富水化工全部债权53,281.60万元(经审计);

    (3)甲方所持富亿化工65%股权所对应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160.9万元(247.54万元*65%);

    (4)由甲方按权益数享有的目标资产自本次资产评估其准日至本次目标资产出售的资产交割日期间实现的全部损益及目标公司对甲方新增债务约5000万元(最终以资产交割日确认的数据为准)。

    2、支付方式:

    上述资产转让价款由乙方自本《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分四次在一年内付清。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部分资产质量不高,持续盈利空间不大的资产从公司剥离出去,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同时,公司也将逐步从硫化碱、元明粉等科技含量及附加值低、环保要求高的行业退出,有利于公司资产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营业务也更加突出,也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大做强已经成型的“煤—煤矸石发电—电石—离子膜烧碱—聚氯乙烯(PVC)—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水泥”的能源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定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参加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一致同意《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以下意见:“公司通过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对质量不高及盈利空间不大的资产进行了剥离,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公司盈利空间,符合公司以PVC为核心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以11.20元/股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发行股份42,749万股,购买其持有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的相关股权资产,该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手续均已办理完毕,详细情况请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资产转让协议;

    5、审计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编号:2010-020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额为7,000万元。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7,197.00万元。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海丰园”)系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朔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北医药”)的子公司,朔北医药持有其50%的股权。北京信海丰园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5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同意为北京信海丰园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500万元,期限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航丰路11号

    法定代表人为:张华凯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信海丰园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朔北医药的子公司,朔北医药持有其50%的股权。

    截止至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8,903.03万元,负债为45,940.5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3,960万元,长期借款3,800万元),净资产为12,962.50万元; 201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1,025.01万元,实现净利润为778.3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为信海丰园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1年

    4、担保金额:1,500万元

    5、其它:根据北京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信海丰园2010年度担保由其两大股东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医药公司按50%:50%的比例分别提供贷款或直接的资金支持。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信海丰园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及业绩不断改善,有良好的增长潜力。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竞争力及盈利空间,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先生、潘新民先生、韩淑芳女士认为:公司为北京信海丰园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该项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7,197.00万元(其中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36,377.00万元,为参控股企业担保82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信海丰园截止2010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0-021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解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书面通知,被告知已经办理了下述股权的质解押登记手续:

    2010年5月12日,亿利资源集团解除了以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 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30,000 万元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质押担保。

    2010年5月19日,亿利资源集团解除了以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为其在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商支行15,000 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的质押担保;解除了以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 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33%)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20,000 万元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质押担保。

    在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后,亿利资源集团又以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为其在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0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5月13日;以其持有的本公司45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75%)为其在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1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5月19日;以其持有的本公司4,55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7.57%)为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2,75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5月19日。

    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