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更换两董事长 通报批评三公司
山东证监局“百日”监管显效
⊙记者 朱剑平 ○编辑 裘海亮
为促进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排查公司重大风险隐患,化解部分地区系统性风险,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山东证监局在辖区开展了上市公司监管“百日”行动。目前,“百日”行动排查问题阶段已经结束。对于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公司,山东证监局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
在“百日”行动展开之始,山东证监局首先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在公司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并重点关注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以及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长效机制、内控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问题。之后,山东证监局针对辖区部分地市上市公司存在较多风险隐患的情况,区别对待,分别在东营市、烟台市召开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会议。
“百日”行动中,对于存在重大问题的公司,山东证监局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措施,保持了高压监管态势。针对今年年报审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科达股份资金占用问题,山东局在最短的时间内对该公司启动了立案稽查程序;针对*ST鲁北、科达股份存在的严重问题,督促其更换了直接负责的董事长、董秘和财务总监;针对*ST三联、*ST鲁北存在的问题,山东局严格进行年报现场督导,督促公司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认真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因公司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而放松监管;为加强对辖区上市公司的警示教育,山东局对*ST鲁北、科达股份、大成股份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辖区进行了通报。另外,在公司自愿的基础上,山东证监局还要求科达股份重新接受保荐机构为期1年的辅导和培训。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辖区上市公司深刻感受到了监管部门从严监管的决心。
目前,山东证监局“百日”行动已进入整改提高阶段。下一步,山东局将按照“一司一策”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整改,力求通过“百日”行动,督促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内控机制,促进辖区上市公司的健康长远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