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 2010—03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巨力索具”)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14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30-12: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2010年5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2010年5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建忠、杨建国、姚军战、张虹、贾宏先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公司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其余6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
表决结果:6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欧洲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2010年5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美国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2010年5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澳大利亚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2010年5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6、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韩国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2010年5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7、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新加坡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刊登于2010年5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关于公司治理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6、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7、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组织机构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任命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拟聘任王亚楠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其他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县支行申请短期贷款业务的议案》;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短期贷款,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期限一年。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贷款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 2010—038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
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88号文核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4.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1,902,260.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097,739.91元,较原6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548,097,739.9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16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50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收购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0.91%。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并已承诺本次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一、交易概述
为了完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力索具”)的产业链,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缆索工程”)100%的股权。
收购浦江缆索工程,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领导地位,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浦江缆索工程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浦江缆索工程成立于1996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跃平
主营业务:预应力工程、预应力锚具、夹具及设备领域内的科技咨询、技术开发、转让、服务、设计及销售,销售日用百货、机电产品(公司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765号
浦江缆索工程股东情况:执行董事、总经理张跃平持股82%,郑家庆持股18%。
2、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浦江缆索工程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索结构的工程施工,包括索的安装、防护、维修、检测。具备主跨400米以上悬索桥、从索鞍吊装到主缆、吊杆、索夹架设到主缆防护施工;现有专业设备能满足张拉索力达到800吨的斜拉索安装要求;是国内第一家采用现场缠绕螺旋线技术解决风雨震的企业,并为抗风雨震的双螺旋拉索提供了实践范例;现有的设备和人员储备能同时进行2座(主跨300-700米)斜拉桥拉索的安装、一座400米以上悬索桥的安装。
3、财务情况
单位:元
| 项 目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 总资产 | 13,000,000.00 | 13,019,000.00 | 10,177,000.00 |
| 净资产 | 3,532,000.00 | 3,351,000.00 | 2,301,000.00 |
| 营业收入 | 9,301,000.00 | 7,801,000.00 | 9,689,000.00 |
| 项 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营业利润 | 143,624.28 | 163,063.10 | 163,063.10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将成立工作组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浦江缆索工程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收购资金来源:收购资金来源于巨力索具超募资金。
2、定价情况:
(1)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成立工作组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浦江缆索工程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客观评估,根据缆索行业市场前景的分析和浦江缆索工程在上海市场所处地位,全面盘点浦江缆索工程在手合同和意向合同对未来几年可实现收益的影响因素。
(2)公司拟使用500.0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浦江缆索工程,具体交易金额依据最终的评估报告确定。
四、收购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0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需要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巨力索具收购浦江缆索工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扩大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导地位。
五、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核查,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扩大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导地位。
2、上述超募资金使用事宜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扩大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导地位。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巨力索具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公司主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扩大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导地位。国信证券同意巨力索具使用超募资金约500.00万元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0—039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
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88号文核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4.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1,902,260.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097,739.91元,较原6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548,097,739.9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16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4,000.00万元人民币超额募集资金收购巨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92.5%的股权,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7.30%。收购完成后巨力索具持有巨力钢构100%股权。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并已承诺本次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一、交易概述
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钢构”)92.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巨力索具持有巨力钢构100%股权。
鉴于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巨力集团未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巨力钢构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 3,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建国,主营业务:钢结构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施工,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科技园区。
巨力钢构股东情况:巨力集团持股92.5%,巨力索具持股7.5%。
2、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巨力钢构自2001年起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钢结构材料制造等业务。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3、财务情况
单位:元
| 项 目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 总资产 | 167,895,338.40 | 72,505,650.08 | 73,995,536.72 |
| 净资产 | 42,628,131.38 | 37,617,108.73 | 37,546,542.56 |
| 营业收入 | 133,719,072.33 | 27,797,486.24 | 26,027,449.39 |
| 项 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净利润 | 5,011,022.65 | 70,566.17 | 5,354.42 |
注:2007、2008年度财务数据经过保定大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将成立工作组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巨力钢构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巨力钢构不存在对外担保及重大诉讼,亦不存在巨力集团对巨力钢构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收购资金来源:收购资金来源于巨力索具超募资金。
2、定价情况:
(1)公司将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驻场对巨力钢构进行详细的财务尽职调查,对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客观评估。
(2)公司拟使用4,000.0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巨力钢构,具体交易金额依据最终的评估报告确定。
四、收购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巨力钢构主营业务为钢结构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施工,巨力钢构与巨力索具的主要交易事项为:巨力钢构向巨力索具采购原材料(主要为本公司库存的钢板、低值易耗品等存货);巨力钢构负责巨力索具钢结构建筑制作及安装。收购完成后可以减少关联交易,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同时增加巨力索具结构件业务的承揽能力。
五、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建忠、杨建国、姚军战、张虹、贾宏先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公司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其余6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规定,核查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有助于扩大公司规模,减少关联交易,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同时增加巨力索具结构件业务的承揽能力。
2、因巨力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并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上述超募资金使用事宜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有助于扩大公司规模,减少关联交易,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同时增加巨力索具结构件业务的承揽能力。上述超募资金使用事宜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92.5%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将有助于公司扩大规模,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加强钢结构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成本。国信证券同意巨力索具使用超募资金约4,000.00万元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92.5%股权的事项。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0—04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88号文核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4.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1,902,260.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097,739.91元,较原6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548,097,739.9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16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约102,108,500.00元投资设立以下五个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欧洲公司、巨力索具美国公司、巨力索具澳大利亚公司、巨力索具韩国公司、巨力索具新加坡公司。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并已承诺本次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一、投资概况
(一)巨力索具欧洲公司
1、概况
公司拟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在欧洲(荷兰)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欧洲公司,拟投资金额:299万美元(约2042.17万元人民币)。
2、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巨力索具欧洲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3、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巨力索具欧洲公司
英文名称:JULI SLING (EUROPEAN) COMPANY(以最终注册为准)
拟定投资额:299万美元(约2042.17万元人民币)
拟定经营范围:索具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以最终注册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超额募集资金
(二)巨力索具美国公司
1、概况
公司拟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在美国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美国公司,拟投资金额:299万美元(约2042.17万元人民币)。
2、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巨力索具美国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3、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巨力索具美国公司
英文名称:JULI SLING (USA) COMPANY(以最终注册为准)
拟定投资额:299万美元(约2042.17万元人民币)
拟定经营范围:索具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以最终注册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超额募集资金
(三)巨力索具澳大利亚公司
1、概况
公司拟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在澳大利亚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澳大利亚公司,拟投资金额:299万美元(约2042.17万元人民币)。
2、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巨力索具澳大利亚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3、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巨力索具澳大利亚公司
英文名称:JULI SLING (AUSTRALIA) COMPANY(以最终注册为准)
拟定投资额:299万美元(约2042.17万元人民币)
拟定经营范围:索具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以最终注册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超额募集资金
(四)巨力索具韩国公司
1、概况
公司拟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在韩国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韩国公司,拟投资金额:299万美元(约2042.17万元人民币)。
2、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巨力索具韩国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3、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巨力索具韩国公司
英文名称:JULI SLING (KOREA) COMPANY(以最终注册为准)
拟定投资额:299万美元(约2042.17万元人民币)
拟定经营范围:索具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以最终注册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超额募集资金
(五)巨力索具新加坡公司
1、投资概述
公司拟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在新加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新加坡公司,拟投资金额:299万美元(约2042.17万元人民币)。
2、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巨力索具新加坡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3、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巨力索具新加坡公司
英文名称:JULI SLING (SINGAPORE) COMPANY(以最终注册为准)
拟定投资额:299万美元(约2042.17万元人民币)
拟定经营范围:索具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以最终注册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超额募集资金
公司在中国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扩大运营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五、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欧洲公司的议案》、《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美国公司的议案》、《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澳大利亚公司的议案》、《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韩国公司的议案》、《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新加坡公司的议案》。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核查,认为:
1、公司在中国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扩大运营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2、上述超募资金使用事宜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事宜。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欧洲公司的议案》、《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美国公司的议案》、《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澳大利亚公司的议案》、《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韩国公司的议案》、《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新加坡公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中国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扩大运营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意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巨力索具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分别在欧洲(荷兰)、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设立全资销售子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设立海外全资销售子公司,有利于开拓海外市场,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扩大运营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国信证券同意巨力索具使用约10,210.85万元超募资金设立海外全资销售子公司的事项。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 2010—04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所有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5月14日以书面通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5月21日下午14:00—15:00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欧洲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美国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澳大利亚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6、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韩国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7、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巨力索具新加坡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二、关于公司治理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