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10-09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参加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于2010年5月21日下午在新梅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杨国庆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会议以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梅”)100%股权的议案》,并对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发表意见如下:
1、交易的必要性
江阴新梅系由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新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江阴新梅已取得江阴市天华轴线东、天平路南、香山路西、长江路北侧地块22,646.00平方米土地的开发权益,通过受让江阴新梅100%股权能够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增强公司后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以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62号)中江阴新梅100%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经评估,截至2010年4月30日,江阴新梅全部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2,815.99万元,经各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11,500万元。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商业原则,不存在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况。
3、交易审核程序的合法性
本次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对交易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交易的审核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受让江阴新梅100%股权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5月25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10-10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拟收购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的股权。
◆本次交易风险:江阴新梅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2,815.99万元,较账面价值增值16.62%,主要系土地增值所致。公司受让上述股权的价格为评估值的90%,合计11,500万元。由于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不久,市场未来走向尚不明朗,虽然标的资产增值幅度较小,但不排除未来房地产价格发生趋势性变化而导致本次受让股权价格偏高的风险。
◆过去24个月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过去24个月内,本公司与兴盛实业共发生2次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122.69万元;本公司与新菊实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将有利于增加公司土地储备,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消除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受让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内容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梅”、“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实业”)、上海新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菊实业”)于 2010年5月 21日在上海新梅20楼会议室签订《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兴盛实业、新菊实业分别将其持有的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梅”)90%、1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新梅,转让价格参考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62号)中上述股权的评估值,经交易方协商确定为评估值的90%,合计人民币11,500万元,其中兴盛实业持有的江阴新梅90%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10,350万元,新菊实业持有的江阴新梅10%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1,15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2010年5月21日,兴盛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3,812.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菊实业为兴盛实业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中,交易方关联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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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张兴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全美苹女士为张兴标先生配偶,张静静女士为张兴标先生之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兴盛实业、新菊实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据此,本公司与关联方兴盛实业、新菊实业签署及履行前述《股权转让协议》构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
3、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张静静女士和张健先生因分别担任关联方兴盛实业的总裁和财务总监,在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
4、其他说明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且金额超过3,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的规定,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了审计、评估。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除经过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外,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部门的核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兴盛实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兴标
注册资本:人民币 22,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报春路363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46389
税务登记号码:310112630402522
主要股东:兴盛实业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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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 咨询服务,建筑装潢,金属制品。
(2)历史沿革
兴盛实业系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张兴标、张静静、全美苹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8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22,000万元,实收资本22,000万元。业经上海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沪金审验(2002)第489号验资报告。经营期20年。截至2010年5月21日,兴盛实业的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及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兴盛实业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详见“一、关联交易概况 2、关联关系说明。”
(4)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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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上海宏达东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新菊实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静静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长逸路15号东区一路三楼-655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32031892
税务登记号码:310113773263750
主要股东:新菊实业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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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批兼零;商务信息咨询;仓储(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五金加工、机电设备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历史沿革
新菊实业系由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仲兴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3,300万元,于2005年3月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32031892。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菊实业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详见“一、关联交易概况 2、关联关系说明。”
(4)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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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上海宏达东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江阴新梅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000261178
住所:江阴市澄江西路159号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兴标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装潢及设计(凭有效资质经营);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建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的领域除外)。
2.江阴新梅历史沿革
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由兴盛实业和新菊实业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4日成立。已取得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28100026117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文德智信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3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文德会验字(2009)第449号]记载股东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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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情况
2009年12月31日,兴盛实业与江阴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江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编号为030070370011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同日,兴盛实业、江阴新梅与江阴市国土资源局签订《补充合同》,将原出让合同受让人“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调整为“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1月22日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目前,江阴新梅已取得了该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澄土国用(2010)第2240号》,并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22,646.00平方米。位于江阴市天华轴线东、天平路南、香山路西、长江路北侧地块。该宗地主要用地规划指标为:“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办混合)、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商业为40年、住宅为70年;建筑容积率为3;绿地率为不少于总面积的20%。”该区域内政府未来规划主要为商业及住宅,该宗地已完成拆迁为熟地,周边多为政府办公和住宅,基础设施较完善,周边公共交通较完备。目前,江阴新梅正在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前期准备。
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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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阴新梅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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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阴新梅一年一期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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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兴盛实业的委托,对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4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经评估,江阴新梅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2,815.99万元,与账面价值相比,增值16.62%。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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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增减原因分析:
存货-开发成本评估增值1,826.42万元,增值率为15.43%,主要系企业待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升高所致;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增值0.06万元,增值率为1.43%,主要系企业会计折旧与设备的实际成新差异所致。
由于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不久,市场未来走向尚不明朗,虽然标的资产增值幅度较小,但不排除未来房地产价格发生趋势性变化而导致本次资产评估价值偏高的风险。
7、交易标的存在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2010年4月30日,江阴新梅的股权不存在对外抵押、质押的情况。
8、本公司未为江阴新梅提供过担保,未曾委托该公司理财,也不存在资金被该公司占用的情形。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0年5月21日,上海新梅与兴盛实业、新菊实业在上海新梅20楼会议室签订《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兴盛实业和新菊实业同意将其在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100%股权以及该等股权所对应的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所应当享有的全部股东权益以11,5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上海新梅,其中兴盛实业持有的江阴新梅90%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10,350万元,新菊实业持有的江阴新梅10%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1,150万元。
自本协议由上海新梅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上海新梅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兴盛实业和新菊实业。
此协议需经股权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经交易双方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且自获得上海新梅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以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62号)中江阴新梅100%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经评估,截至2010年4月30日,江阴新梅全部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2,815.99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最终确定为评估值的90%,合计人民币11,500万元,其中兴盛实业持有的江阴新梅90%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10,350万元,新菊实业持有的江阴新梅10%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1,150万元。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受让江阴新梅100%股权,一方面本公司将获得江阴新梅在江阴市天华轴线东、天平路南、香山路西、长江路北侧地块22,646.00平方米土地的开发权益,有助于公司增加土地储备,提供公司盈利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本次交易,有助于消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最近2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与兴盛实业共发生2次关联交易,与新菊实业未发生关联交易。兴盛实业的基本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2)关联人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兴盛实业提名张静静女士和张健先生为公司董事,其在兴盛实业的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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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2个会计年度中,本公司与兴盛实业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2次,总金额共计122.96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关联方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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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租赁收益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商标使用许可
根据公司2003 年5 月与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公司将许可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新梅”商标。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余庆先生、吴桢舫先生对本公司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另外,本公司独立董事张余庆先生、吴桢舫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受让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董事回避了表决。
2、上海新梅受让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受让股权评估值的90%为转让价格,符合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海新梅受让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后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消除同业竞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0第24250号、第24261号)
6、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62号)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25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10-11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1:30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2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1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将提供网络投票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0年5月 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于 2010年5月 21日下午1:30在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5人,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静静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受让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董事张静静、张健因系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0-10号)。
二、《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6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定处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受让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事项的主要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附件2。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6月2日(星期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凡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个人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异地股东可于2010年6月7日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7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及人员:
电话 021-51005367 传真 021-51005370 联系人:吴梅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为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注: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0年6月10日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本次会议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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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 2010年6月2日 A 股收市后持有上海新梅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张兴标 | 75.00% |
| 张静静 | 20.50% |
| 全美苹 | 4.50% |
| 合计 | 100% |
| 项 目 | 2009年12月31日 |
| 资产 | 305,173.05 |
| 净资产 | 80,464.55 |
| 项 目 | 2009年度 |
| 营业收入 | 36,064.42 |
| 净利润 | 6,274.8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4,879.72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90.00% |
| 上海仲兴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 合计 | 100% |
| 项 目 | 2009年12月31日 |
| 资产 | 27,239.75 |
| 净资产 | 14,044.15 |
| 项 目 | 2009年度 |
| 营业收入 | 13,909.02 |
| 净利润 | 4,497.06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9,900.00 | 90% |
| 上海新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 | 10% |
| 合 计 | 11,000.00 | 100% |
| 名 称 | 编 号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3202812009CR0380 |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澄土国用(2010)第2240号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地字第320281201000022号 |
| 姓名 | 张兴标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否 |
| 最近五年的职业及职务 | 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 项 目 | 2010年4月30日 | 2009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0.00 | 0.00 |
| 资产总额 | 12,291.12 | 11,393.74 |
| 负债总额 | 1,301.60 | 400.00 |
| 净资产 | 10,989.52 | 10,993.74 |
| 项 目 | 2010年1-4月 | 2009年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营业利润 | -4.22 | -6.26 |
| 净利润 | -4.22 | -6.26 |
| 项 目 | 帐面值 | 评估值 | 增减额 | 增减率(%) |
| A | B | C=B-A | D=C/B | |
| 流动资产 | 12,287.20 | 14,113.62 | 1,826.42 | 14.86 |
| 其中:存货-开发成本 | 11,840.11 | 13,666.52 | 1,826.42 | 15.43 |
| 固定资产 | 3.92 | 3.97 | 0.06 | 1.43 |
| 其中:机器设备 | 3.92 | 3.97 | 0.06 | 1.43 |
| 资产总计 | 12,291.12 | 14,117.59 | 1,826.47 | 14.86 |
| 流动负债 | 1,301.60 | 1,301.60 | 0.00 | 0.00 |
| 负债总计 | 1,301.60 | 1,301.60 | 0.00 | 0.00 |
| 净资产 | 10,989.52 | 12,815.99 | 1,826.47 | 16.62 |
| 姓名 | 本公司任职情况 | 兴盛实业任职情况 |
| 张静静 | 董事 | 总裁 |
| 张健 | 董事 | 财务总监 |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租赁日期 | 租赁收益 (万元) |
| 上海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新梅大厦21楼 | 734.93 | 25 日~2011 年5 月25 日 | 122.69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受让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732 | 新梅投票 | 1 | A股股东 |
|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项提案 | 738732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XXX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