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0-016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0年5月17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5月25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单伟建、刘伟琪、王开国、肖遂宁、胡跃飞、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等共12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马雪征、李敬和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刘伟琪、王开国代为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收悉董事刘宝瑞、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马雪征和刘伟琪的辞职信,其中董事刘宝瑞的辞职于辞职信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马雪征和刘伟琪的辞职于2010年5月25日24时生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康典、管维立、肖耿、马黎民、矫吉生和叶淑虹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过渡协议>的议案》。
批准与首席执行官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先生的《过渡协议》,授权薪酬委员会主席与首席执行官法兰克纽曼先生签署最终的协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肖遂宁、胡跃飞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法兰克纽曼先生辞去首席执行官、董事长和董事职务,他的辞职将于本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关于相关继任者的任职资格的正式批复后生效。
董事会同意聘请法兰克纽曼先生担任本行高级顾问,为本行提供咨询服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肖遂宁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肖遂宁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肖遂宁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有待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肖遂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肖遂宁先生辞去行长职务,辞职将于本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关于他继任者的任职资格的正式批复后生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聘任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上述聘任有待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免除新董事提名和选举的时间要素的议案》。
鉴于NEWBRIDGE ASIA AIV III , L.P. 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的股份转让过户已完成,中国平安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为本行第一、第二大股东,董事会同意免除《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中关于六位新董事提名和选举的时间要素,即,免除“在投资者登记为新发行股份的持有人后”和“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后的18个月内”这两个时间要素。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单伟建、马雪征、刘伟琪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加董事人数的议案》。
同意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数从15名增加到18名。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利平女士、姚波先生、罗世礼先生、顾敏先生和叶素兰女士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董事的任职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有待报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南园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上议案需在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该独立董事的任职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有待报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伟女士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聘任陈伟女士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上述聘任有待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先生和陈伟女士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董事的任职资格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有待报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高管职衔及报告路线的议案》
同意王博民先生放弃首席财务官职衔,他的新职衔将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会执行官。上述职衔变更将于本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关于核准新任首席财务官任职资格的正式文件时生效。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选举累积投票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递延奖金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肖遂宁、胡跃飞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部分高管薪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肖遂宁、胡跃飞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0年6月17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预算报告》
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9、《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加董事人数的议案》
10、《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选举累积投票规则的议案》
11、《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6、《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7、《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公司另行发布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亿元同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十亿元减额续做同业授信额度。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六、董事会通过一项决议,感谢法兰克纽曼董事长对银行的卓越领导。
特此公告。
附: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6日
附: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利平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56年出生。获得南开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自2009年6月及2004年1月起分别出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至今。
王女士于1989年6月加入中国平安,2006年7月到2007年1月兼任公司副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2005年8月到2006年7月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到2004年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1998年到2002年,先后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1995年到1997年,先后任公司寿险管理本部总经理和寿险协理。1994年到1995年,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
王利平女士与深圳发展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她本人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波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1年出生。姚先生是北美精算师协会会员(FSA)和美国精算师协会会员(MAAA),并获得美国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2009年6月起出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0年4月和2009年6月起分别出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和副总经理,并自2007年1月和2004年2月兼任公司总精算师和企划部总经理至今。
姚先生于2001年5月加入中国平安,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04年2月至2007年1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02年12月至2007年1月任公司副总精算师,2001年至2002年曾任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中心副总经理。
此前,姚先生任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精算咨询高级经理。
姚波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他本人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世礼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62年出生,获得英国剑桥大学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罗先生自2007年1月和2006年2月起分别出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首席信息执行官至今,并自2008年8月起任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罗先生于2002年6月加入中国平安,2006年2月到2007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10月到2006年2月任公司信息总监,2002年到2008年期间,先后担任公司数据中心总经理、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2001年到2002年,任公司系统开发中心高级顾问。
1993年到2001年,罗先生先后在剑桥大学任研究员、在Olivetti研究实验室任研究员工程师、在Olivetti & Oracle研究实验室任高级研究员、在AT & T剑桥实验室任高级研究员。
罗世礼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他本人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顾敏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4年出生,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顾敏先生自2009年10月出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10年3月开始担任深圳平安渠道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自2010年1月起担任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顾敏先生于2000年加入中国平安,历任平安电子商务高级副总裁、客户资源中心总经理、E服务行销中心总经理及寿险运营中心总经理、集团发展改革中心副主任。2004年2月至2008年3月,顾先生先后担任全国后援管理中心的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及集团副首席服务及运营执行官。2008年3月至2009年10月,顾先生担任中国平安总经理助理,在此期间,顾先生负责推动新兴销售渠道业务,并于2008年11月至2010年3月担任深圳平安渠道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
此前,顾敏先生就职于麦肯锡公司任咨询顾问。
顾敏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他本人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素兰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56年出生,英国伦敦中央工艺学院计算机学士学位,2006年3月至今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稽核执行官,并自2008年3月至今兼任审计责任人。
叶素兰女士于2004年2月加入中国平安,曾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中心总经理。
此前,历任友邦保险(AIA)运营&IT总监,香港保诚保险公司IT主管,香港Jardine CMG寿险公司高级主管,美国国际数据公司(AIA)管理信息系统助理总监,澳大利亚Westpac银行项目经理。
叶素兰女士与深圳发展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她本人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南园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4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9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副会长。
2006年5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07年8月至2009年5月任深圳银监局巡视员。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任福建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1998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福州监管办特派员;1984年1月至1998年11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计划处干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人事处处长,副行长;1982年12月至1984年1月,任江西银行学校干部。
刘南园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他本人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56年出生,英国特许注册保险师协会会员。自2005年10月起出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金融业务执行官至今,自2010年5月起任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特别顾问。
理查德·杰克逊先生于2005年10月加入中国平安,并自2006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1985年到2005年,理查德·杰克逊先生就职于花旗银行,历任花旗集团国际保险公司国际业务主管、亚太区金融机构主管、花旗银行匈牙利分行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波兰Handlowy银行董事、花旗银行零售部韩国总经理、花旗银行韩国区总经理等职。1974年到1985年,理查德·杰克逊先生就职于英国商联保险公司,历任香港地区副经理和亚洲地区营销经理等职。
理查德·杰克逊先生在深圳发展银行任职,与深圳发展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他本人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伟女士,执行董事候选人,1959年出生,2006年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99年获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
陈女士2007年4月至2010年5月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行长,并自2007年9月至2010年5月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982年至1984年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1984年至1993年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资金计划处干部、科长、副处长,金融管理处处长;1993年2月加入招商银行,曾任执行董事、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
陈伟女士与深圳发展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她本人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0-01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召集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6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预算报告》
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9、《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加董事人数的议案》
10、《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选举累积投票规则的议案》
11、《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在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2、《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6、《关于公司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7、《关于公司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见2010年3月12日和2010年5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等有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8:30-9:45;
(三)登记地点: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议厅大会登记处。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080387;
联系人:邢政、毛清艳。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发展银行2009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0-018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南园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当选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二、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0年5月26日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南园,作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刘南园(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南园(签署)
日 期:201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