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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10-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15 股票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0-02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失误,造成2009年报披露中遗漏两项内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不便,在此表示歉意。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1、租赁情况

      2008年12月,公司与钟群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公司将面积约4200平方米的梅湖体育中心体育场东区一楼服务用房租赁给钟群用于开办大型KTV娱乐项目,租赁期限自2008年12月20日至2014年2月19日,租赁费第一年为5,250,000元,后四年租金按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

      2、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详见2009年9月17日《上海证券报》B17版、《中国证券报》D006版《第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2009年12月公司(承租方)与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义乌市体育局、义乌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三方为共同出租方)签订《义乌市梅湖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租赁补充协议》。梅湖游泳馆因未完成相关验收工作,09年未签订相关租赁协议。

      梅湖体育中心体育场、馆租赁期限和费用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租金为100万元;2009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租金为每年450万元。每年6月30日前支付。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