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签约伊藤忠
获ELLE商标使用权
获ELLE商标使用权
2010-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实习生 黄群 ○编辑 裘海亮
⊙实习生 黄群 ○编辑 裘海亮
杉杉股份今日公告,公司与关联方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签署了ELLE品牌《再许可协议》,以再许可方式授予杉杉股份在协议期限和指定区域内对ELLE商标和标识的使用权利。
根据协议,伊藤忠以再许可方式授予杉杉股份在协议期限(签署日至2015年6月30日)和指定区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港、澳,不包括台湾地区)对ELLE商标和标识的使用权利,包括许可产品和许可产品配件的生产、分销、销售和促销活动、经营ELLE精品店、制作和使用陈述和促销材料及进行第三方再许可。在协议期限内,公司需支付的保底品牌费合计1730万元。同时,根据ELLE品牌授权经营的商业计划,公司实际需向伊藤忠支付的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ELLE为国际知名品牌,其商标和标识的所有权归Hachette Filipacchi Presse, S.A.(简称“HACHETTE”)所拥有。伊藤忠通过与HACHETTE签署《许可协议》被授予在指定区域内将许可商标作为“独立品牌”使用的权利和许可。杉杉股份表示,本次交易使公司获得ELLE品牌的使用许可,该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能为公司带来可观的品牌许可使用收益,有利于公司服装业务的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