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5月11日、2010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追加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南京营运中心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股份 404,095,66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9.79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廷栋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平长春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冯辕律师、朱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建设名优酒酿造技改二期工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04,095,6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建设十万吨名优酒陈化老熟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04,095,6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出资参与设立“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04,093,0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6%;反对票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04,095,6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5、《关于提名董事人选的议案》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度,经对各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同意赵凤琦先生、李风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具体表决情况为:
(1) 选取赵凤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404,092,961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
(2) 选举李风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404,095,761股(累积后有表决权股份)。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冯辕律师、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5月27日上午10点50分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董事柏树兴先生委托董事杨廷栋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林先生委托董事刘建华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顾汉德先生委托董事屠建华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杨廷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选举赵凤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赵凤琦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与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沟酒业”)拟共同投资设立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酒实业”,以工商登记为准)。
苏酒实业注册资本初定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17,000万元,持有苏酒实业85%的股权,双沟酒业拟出资3000万元,持有苏酒实业15%的股权。苏酒实业的功能定位是整合洋河、双沟的营销资源,搭建营销统管平台,提高营销竞争能力。
双沟酒业董事会成员目前为7名,其中5名由公司提名,公司对双沟酒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构成实际控制影响,双沟酒业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就本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构建集团化管控平台,完善公司职能,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资源整合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作以下调整:
(一)增设综合部,综合部主要职能是协调产销之间的业务衔接,负责对子公司的全面管理,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二)以公司现有部分职能部门组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酿造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 称: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酿造分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营业场所: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
(2)纳入分公司的部门有:一线部门:酿酒1-9车间;二线部门:热电站;粉碎制曲车间;三线职能部门:供应部、生产部、总调度室、人力资源部、质量部、管理部、技术中心、酒体设计中心、物流中心、物业管理部。
调整之后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为公司办公室、监督检查室、财务部、综合部、证券部、知识产权部、投资部、内部审计部、组宣部;下设三个子公司和一个分公司: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洋河包装有限公司、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酿造分公司(筹)。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8日
附:
赵凤琦先生简历
赵凤琦,男,汉族,1958 年10月出生,江苏泗洪人,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沭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近五年来一直担任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赵凤琦先生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荣获“江苏省劳动模范”、“中国酒业十大风云人物”、“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赵凤琦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