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担保物权司法解释
有望2012年上半年成型
有望2012年上半年成型
2010-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苗燕 ○编辑 阮奇
⊙记者 苗燕 ○编辑 阮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27日在“《物权法》担保物权司法解释”座谈会上透露,目前该司法解释的第一稿已完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物权法》担保物权司法解释的起草计划,明年将在人民法院系统、学界、国家机关,以及担保交易实务界等范围内分别召开论证会,并计划在明年年底书面征求立法机关意见。如果顺利,该司法解释预计在2012年上半年最终成型。
据介绍,该司法解释草稿共包括五个部分:一般规定、抵押权的解释,质权的解释,留置权的解释,以及其他问题的规定。文件对动产浮动抵押权、房地产分别抵押的效力等。文件对目前业界在实务操作中遇到的抵押、担保等亟待解释的问题予以了明确。
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会上表示,我国担保信贷在信贷总量中占比80%以上,担保物权法律制度改革与创新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活动。我国商业银行接受的信贷担保物中70%左右是土地和建筑等不动产,而广大中小企业资产70%上表现为应收账款和存货,普遍欠缺不动产担保资源。据估算,我国中小企业大约有16万亿元的资产由于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能用于担保借入信贷资金。允许存货和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