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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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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法人股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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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人股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0-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0-02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人股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获悉,大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集团”)于2010年5月10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7日同时寄出的有关财产保全(2010)深中法立裁字第18、19、20号民事裁定书、(2010)深中法民二初字第64号至第76号民事裁定,有关解除上述保全的(2010)深中法立裁字第18-1、19-1、20-1号民事裁定书、(2010)深中法民二初字第64-1号至第76-1号民事裁定书,以及相关查封及解封通知书。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将本公司法人股冻结及解除冻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为维护海王集团、深圳市健康连锁店有限公司及相关自然人在该行的借款质押物权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23日及4月24日,分别依据(2010)深中法立裁字第18、19、20号民事裁定书、(2010)深中法民二初字第64号至第76号民事裁定,轮候冻结海王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12,296,5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54%)。

      在中行申请上述财产保全期间,因中行与海王集团达成友好合解协议,中行申请解除上述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30日依据(2010)深中法立裁字第18-1、19-1、20-1号民事裁定书、(2010)深中法民二初字第64-1号至第76-1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上述股份的轮候冻结。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海王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只存在质押状态(详见本公司2010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告),不存在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