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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0-01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8日在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网新大厦2楼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共代表股份135,760,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0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53,904,522.42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390,452.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309,441.27元,减派发上年度股利8,130,434.95元,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03,693,076.50 元。

      现决定以2009年末股份总数813043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130,434.95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195,562,641.55 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76.028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1、对《公司章程》第五章一百一十八条进行修订,增加第(8)款如下:

      董事长有权行使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且不高于5000 万元的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贷款、战略投资者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范围的短期资金运用及收购、出售资产决策权;在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下,有权签署单笔金额不高于5000万元的融资合同。

      2、对《公司章程》第六章第一百三十四条总裁职权修订如下:

      原文:(十)行使不超过5000万元的单项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策权;

      现修订为:(十)有权签署不超过5000万元的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及设备采购等)合同;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就银行贷款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自互保协议获得双方公司规定的批准之日起计,所提供的担保为在双方互保期内,被担保方的贷款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众合机电”)

      2、注册资本:279,048,108.00元

      3、注册地点:杭州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2号路5号楼

      4、法定代表人: 陈均

      5、经营范围:单晶硅及其制品、烟气脱硫机电工程、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权和轨道交通机电工程。

      6、经营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众合机电的总资产为222,593.67万元,净资产为55,170.55万元,负债总额为166,339.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73%。200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642.00万元,净利润9417.07万元。

      7、关联关系:众合机电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至2010年4月30日,我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900万元,占公司2009年经审计净资产23.38%,无逾期担保。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56.422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陶久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