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直销“钱袋子”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
网上直销“钱袋子”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方便投资者通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投资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于2010年6月3日开通钱袋子赎回转申购业务(包括定期赎回转申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义
钱袋子赎回转申购业务(以下简称“赎回转申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用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钱袋子)的资金直接申购注册登记在中登公司的基金。
钱袋子定期赎回转申购业务包含钱袋子定期定额赎回转申购业务和钱袋子定期不定额赎回转申购业务。
钱袋子定期定额赎回转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定期定额赎回转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设置定期定额赎回转申购协议、约定赎回日期(按月/按周)T日和固定赎回份额,T+1日完成申购交易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钱袋子定期不定额赎回转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定期不定额赎回转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设置定期不定额赎回转申购协议,约定赎回日期(按月/按周)T日、根据T-1日的指数和均线,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赎回份额,T+1日完成申购交易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二、适用范围
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业务。
三、交易时间
本公司在投资者提交“赎回转申购”有效申请当日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并于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转申购基金”的申购申请。
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广发货币基金的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时间,为投资者提交“赎回转申购”有效申请日(T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T+1日。
四、赎回份额控制
赎回转申购业务中赎回货币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
定期赎回转申购协议选择扣款周期为月的,可设置的赎回货币基金的份额区间为500份到10000份;选择扣款周期为周(包括每周和每两周)的定期赎回转申购协议,可设置的赎回货币基金的份额区间为200份到10000份。按照定期不定额的规则,实际赎回转申购的份额有可能低于200份或高于10000份,当低于100份时以100份为准。
五、交易费率
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投资者需要支付转申购基金的申购费,该费率是转申购基金标准费率的四折。
六、失败的处理
1、投资者赎回本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的交易和申购基金的交易属捆绑交易,其中广发货币市场基金赎回交易属主交易,申购基金属从交易。若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取消赎回申请,则整个交易将统一取消,本公司将按投资者撤单进行处理。
2、如“赎回转申购”失败,将直接按的一般赎回进行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赎回款项退回到投资者的银行账户上。
3、如转申购的基金暂停申购或暂停交易,那么申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4、如果由于投资者“赎回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等原因,致使其赎回确认金额未达到相应“转申购基金”的申购最低限额(参见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本公司网上直销的最低申购限额),那么其申购将不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将会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七、注意事项
1、只有开通中登公司TA账户的银行卡所持有的货币基金份额才能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
2、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赎回转申购,须事先与本公司达成网上直销的相关协定(即《广发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业务规则》),同意并遵守该协议以及《广发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的规定。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或业务规则。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务必仔细阅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赎回转认购/申购业务规则》、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网上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相关法律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咨询方式: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s@gf-funds.com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信银行网上银行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投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经本公司与中信银行协商,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对通过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实行申购费率(只限前端申购模式)优惠。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在活动期间,通过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1)、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2)、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703)、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5)、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6)、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7)、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70008)、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10)、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1)、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711)的投资者均可享有优惠。
目前,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状态,但仍开通单笔5万元(含)以下基金定投业务,何时开通申购、单笔5万元以上基金定投和基金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若上述基金在中信银行优惠活动期间恢复日常申购,则同样享受本次活动的优惠措施。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中信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活动期限
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四、优惠方式
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7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2)原申购费率低于0.6%,按照原费率执行。
五、 重要提示
1、本次网上银行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只限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及处于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信银行所有,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敬请投资者留意中信银行及本公司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六、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10年6月3日起调低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至100元人民币,最低持有份额与最低赎回份额相应调整至0。
广发基金有限管理公司网上直销自2010年6月3日将申购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调低至100元人民币,最低持有份额与最低赎回份额相应调整至0。其他代销机构的调整以代销机构的公告为准。
此次的调整仅限于对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的调整。定期投资计划规则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费率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70008)基金合同的约定,为降低本基金广大投资者的申购费用,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6月3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2.00% |
100万≤ M<500万 | 1.00% |
500万≤ M<1000万 | 0.50%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调整后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0% |
100万≤ M<500万 | 0.90% |
500万≤ M<1000万 | 0.30%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整自2010年6月3日起生效,自2010年6月3日起,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按新的申购费率处理投资者的申购业务申请,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也将按照新的申购费率结构计算申购补差费。
3、投资者可通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了解详情。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