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4日以传真或邮件形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到会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10年6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武珞路28号长信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支付200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向佛山市顺德奥健投资有限公司无息借款1127万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佛山市顺德奥健投资有限公司无息借款500万元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奥健投资借款的议案》
上述第7(3)项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它议案均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7项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参加人员及参加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6月17日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4)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效证件于2010年6月21日下午5:00之前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以2010年6月21日下午5:00之前本公司收到为准)。
五、其他事项: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权证号: 持股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万鸿 编号:2010-012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