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5月2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0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首期(2007-201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0年5月14日,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现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作如下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4.98-0.45=4.5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获授激励对象可以4.53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不变,仍为3,696,000股。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调整事宜发表了补充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