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0—03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0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31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109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韩永贵董事主持。3名董事,5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13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40930054股,占公司总股本(916,408,500股)的48.115%。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经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新一届董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股份总数为440930054股,累积投票制下有效表决权总数为3968370486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董事候选人徐和谊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20930054股;
2、董事候选人韩永贵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20930054股;
3、董事候选人王金玉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20930054股;
4、董事候选人谭旭光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00930054股;
5、董事候选人钱 凯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20930054股;
6、董事候选人张夕勇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20930054股;
7、董事候选人刘毅男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20930054股;
8、董事候选人徐振平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20930054股;
9、董事候选人尚元贤女士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20930054股。
经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1、选举徐和谊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韩永贵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王金玉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谭旭光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钱 凯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张夕勇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刘毅男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徐振平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9、选举尚元贤女士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时,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民主选举,选举李洪俊先生担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我公司2010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2010-032号公告。
(二)《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新一届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股份总数为440930054股,累积投票制下有效表决权总数为2204650270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包叙定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40930054股;
2、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宁华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40930054股;
3、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明富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40930054股;
4、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晓晨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40930054股;
5、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洪跃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40930054股。
经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1、选举包叙定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2、选举刘宁华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3、选举王明富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4、选举包晓晨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5、选举刘洪跃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简历详见我公司2010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2010-032号公告。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新一届监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股份总数为440930054股,累积投票制下有效表决权总数为1763720216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监事候选人王柏松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40930054股;
2、监事候选人陈忠义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40930054股;
3、监事候选人尹维劼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40930054股;
4、监事候选人冯志阔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440930054股;
经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1、选举王柏松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陈忠义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尹维劼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选举冯志阔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时,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民主选举,选举赵景光先生、张连生先生、杨巩社先生担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我公司2010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2010-033号公告。
(四)以44093005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议如下:
1、同意以现金方式向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增资34,000万元,其中:2010年增资16,500万元,2011年增资17,500万元;
2、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陶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出具了《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