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10-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0-L1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9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31日 | 5,598,697 | 1.03% |
大宗交易 | 0 | 0 | 0 | |
其它方式 | 0 | 0 | 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3,854,985 | 4.45 | 25,678,803 | 3.4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854,985 | 4.45 | 25,678,803 | 3.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公司于2010年4月7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652,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派 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14元)。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股增至749,913,309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 是 √ 否
说明: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否
说明: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创置业”)还都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5年内,首创置业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或转让,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元/股(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或股票分红方案、配股等,减持价格限制标准做相应除权调整)。首创置业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首创置业将卖出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截止目前,首创置业一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